中标
安徽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61.0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608493
预算金额861.03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钰彭02586728614
中标公司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861.0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安徽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安徽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849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8493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861.030000 886.2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京)JZ安许证字【2021】1041433、2024年11月29日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二级、D211561752、2026年11月21日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311007713、2024年11月28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分等级、051817、2025年10月18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电力工程龙源工程内蒙古上海庙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工程IMS智慧管理平台(智慧电厂)采购合同、国能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月18日
2、长源电力汉川公司(汉川)融合5G及工业互联技术的燃煤电厂智慧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2日
3、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智慧工程管控系统项目、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4月21日
4、国能定边新能源有限公司智能发电建设项目、国能定边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
5、国家能源集团江苏公司智慧江苏建设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6月9日
6、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智慧管理平台(IMS)采购项目、国能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7月
7、新疆能源公司煤电一体化生产指挥调度平台系统集成项目、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1月17日
8、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燃煤电站智慧化建设研发与应用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2023年1月29日
9、国家能源集团随州火电项目智慧管理平台(IMS)建设合同、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3月23日
10、国家能源集团邯郸热电退城进园工程IMS智慧管控系统项目、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13日
11、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智慧企业工程建设EPC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5月28日
1、张家口集控中心及子站综合自动化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1.6
2、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区域集控系统项目(1.6GW)、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8
3、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区域集控系统项目(2.02GW)、山东国华时代投贷发展有限公司、2021.8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60849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沈钰彭    电话:02586728614
    邮箱:20021989@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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