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分析报告加工和管理系统定制开发需求公示
金额
4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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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21-440301-0102023013-01033 | 分析报告加工和管理系统 | 1.0 | 套 | 430000.0 | |
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技术要求 | |
1、 | 分析报告加工和管理系统 | 总体要求 | 本系统设计目标为: |
·▲实现分析报告全生命周期的统一管理。 | |||
·具备快速、自动生成各式复杂报告及关键数据的统计分析服务能力。 | |||
·▲类word编辑模式,简单易用。只需插入文本、指标、图表等各类报告元素,即可快速制作一份报告模板,实现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并最终输出有针对性的分析报告,供政府决策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企业等不同主体采用。 | |||
与原有系统对接 | ·▲要求能够实现与现有数据处理系统对接,实现与现有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服务平台子系统的REST API接口对接。 | ||
·▲实现不同数据源的对接,数据源的类型包含:关系型数据库、文件系统等。 | |||
分析报告管理 | ·需具有下列功能: | ||
分析报告模版管理: 主要包括报告模版的创建、报告类别的管理、报告基本信息的维护(如报告名称、数据来源、内容提要、报告结论、创建时间、制作人员、审核人、报告状态等)。 | |||
报告集成加工管理: 为周报、月报、季报等周期性报告添加定时任务,自定义定时规则,到时自动生成,准确高效可复用。并且支持手动选择报告模板,轻松生成目标报告。 | |||
分析报告发布管理: 自由管理按周期自动生成及用户手动生成的静态报告,支持导入、复制、下载、查看、管理、分享、检索、打印报告及对报告内容进行在线修改、微调等。 | |||
数据关系图谱分析 | ·需具有下列功能: | ||
机构知识产权关系图谱: 完成对知识产权归属关系的变更分析,企业专利布局和上下游企业集群及区域、行业的知识产权布局,发现竞争与合作关系,描绘出机构的知识产权关系图谱。 | |||
信息关联分析: 主要是对平台中的专利数据、产品数据、机构(厂商)数据、交易数据、案例数据、用户数据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关联,从其中任意一类数据为出发点,都能够展示出其他五类数据与该类数据的全部关系。借助关系图谱数据技术,需要实现关系匹配、关系类聚、关系分类等算法及挖掘技术,建立图谱数据库,对各类数据进行关联关系分析,并为整个系统提供关联关系分析服务。 | |||
分析报告生成 | 行业分析: 行业总体情况、重点产业现状、行业趋势预测等,从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的角度提供行业整体的分析。 | ||
市场分析: 目标市场的市场份额、目标市场销售额变化情况、新兴市场需求预测、新兴市场发展状况、不同区域市场对比分析等。 | |||
产品创新性分析: 根据采集到的大数据可以实现对产品的全面分析,包括:产品创新性分析、销售额分析、不同区域市场产品销售情况对比、产品销售商家、产品销售价格、涉嫌假冒产品分析、特定区域的产品销售情况(销售商家、价格、正品/假冒产品比例等)、同一产品的不同型号的对比分析、竞争产品销售情况分析等。 | |||
侵权跟踪预警分析: 搭建侵权行为监测数据模型库,与市场主体多方合作,进行大数据知识产权状况监测,识别和分析其中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定期形成预警分析报告。 | |||
综合服务分析: 对采集到的大数据进一步加工、整理,实现消费群体分析、潜在用户分析、产品营销策略分析、品牌价值分析、知识产权在产品销售中的价值分析等。 | |||
自定义分析: 借助统计分析和数据可视化工具,利用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可根据自身业务自定义各种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展示和输出。例如对涉及的知识产权种类、法律状态,对产品销售、侵权行为发生过程中的权利人、平台、商家、消费者、发生时间、地域、特征等,以及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数量、评论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定义分析。 | |||
权限与安全 | ·▲实现与现有AD域用户认证和权限的整合,实现单点登陆,通过现有AD系统进行统一登陆授权。 | ||
·▲实现访问控制及数据安全防护机制,对系统内使用者的角色和职责为其分配不同级别的操作权限,降低数据曝光及被盗几率。建立数据安全机制,通过安全地隔离数据以及正确地访问信息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 |||
提供数据访问接口 | ·提供完善的数据访问HTTP REST API接口,实现对结果数据的检索、查询、修改、统计分析等功能。根据业务和用户需求,对上层业务提供统一的API访问接口。 | ||
·提供数据的访问接口,实现访问权限认证后对数据查询、读取等功能。 | |||
·提供内容检索访问接口,实现通过标准检索表达式对内容进行检索,返回标准格式数据集合。 | |||
·对API访问接口需实现授权访问机制,杜绝网络侵犯和数据泄露。 | |||
售后服务 | ·提供系统应用培训,系统管理运维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5天。 | ||
·提供1年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版本升级,故障修复服务、信息安全漏洞修复服务。当系统出现严重故障时必须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维保期按项目验收后开始计算。 |
商务需求
序号 | 目录 | 招标商务需求 |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 ||
1 | 免费保修期 | 货物免费保修期 1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若由于招标人项目需求变动需要进行软件修改,所需工作量在不超出合同总额3%范围内的,中标人应免费修改;超出3%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若由于软件的缺陷或BUG产生的修改,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的修改和升级。 |
2 |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 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客户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 |
3 | 实施要求 | 中标人须提供驻场系统开发服务,派技术人员到招标项目现场进行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开发、系统部署,以及测试和上线服务。必须满足技术需求中产品实施服务要求。 必须配合通过第三方信息安全检测。 |
4 | 培训 | 提供系统的用户使用培训以及管理维护培训,每项产品培训时长及培训具体要求以技术需求中培训要求为准。 |
(二)其他商务要求 | ||
1 | 关于服务期 | 1.1签订合同后 5 天(日历日)内进场进行需求调研分析,签订合同后 120 天(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功能开发和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 90 天(日历日)后正式部署上线。 |
1.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系统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 ||
2 | 关于验收 | 1.1投标人开发产品系统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
1.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 ||
3 | 付款方式 | 按照项目开展进程分批付款:合同签订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需求调研和系统设计节点付合同总额的20%,系统开发完成并达成上线试运行节点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15%,项目完成审计且验收通过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因本项目涉及深圳市审计和国家审计,承建单位需配合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
评标信息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5690608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2 | 技术部分 | 约3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 约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约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约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约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5 | 违约承诺 | 约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约30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4 | 专家打分 | 设置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认证)要求,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
2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项目负责人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3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 考察内容:团队成员的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4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考察投标人在项目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
5 |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 ≤8 | 专家打分 |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 | ||
6 |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拟使用的产品(软件)情况,要求提供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
7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
8 | 服务网点 | ≤3 | 专家打分 |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5 | 报价合理性部分 | ≤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报价合理性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6 |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 ≤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7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管理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内容: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或者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均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2 | 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内容: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得满分,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例外情况:如“诚信管理情况”一项不得分,则不论是否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本项均不得分。 |
其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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