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许河镇无人机综合智能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9.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许河镇无人机综合智能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12-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许河镇无人机综合智能巡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和谐许河)、东台市人民政府 招标公告上查阅本项目采购信息,并于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发送响应文件的PDF文档并到达指定的邮箱dtxhztbb@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许河镇无人机综合智能巡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9.9万元

项目需求:根据采购人委托完成许河镇无人机综合智能巡查服务项目,巡查功能包括道路病害、交通疏导、事故布置、河道检测、养殖场排污巡检、秸杆焚烧监测、火情监测、违建巡检、占道巡查、垃圾检测,详细需求见磋商文件。

履行期限:一年。

履行地点:许河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通过网页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J4mHPwfn5Tq1zZqsJBWjA 输入提取码: npb5,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备注: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采购地点: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不见面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供应商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是。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王先生 13851023148

许河镇招投标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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