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潭110kV响莲顿线17#-24#迁改工程拟审批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湘潭110kV响莲顿线17#-24#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52379783
  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湘潭110kV响莲顿线17#-24#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建设单位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项目概况
湖南湘潭110kV响莲顿线17#-24#迁改工程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响莲顿线17#—24#以及26#塔,拆除原线路路径长1.3km。新建路径长1.89km。新立7基钢管杆,2基铁塔。P1-P7段采用架空挂线,路径长0.92km,导线采用JL/G1A-300/40 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P8-P9段为桑顿T接线,路径长0.19km,导地线利旧。P7-P8段采用地下电缆敷设,路径长0.88km,电缆采用ZC-YJLW02(QX)-64/110-1×1000电力电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拆除场地要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利用已有道路。
(2)拆除过程中应严格划定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造成扰动。
(3)拆除材料应合理堆放,及时清运。对拆除材料的临时堆放、装卸点应选择拆迁空地及待建的路基处,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严格控制范围,选择合理的布置方案。力求占地最少,搬运距离最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小。
(4)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对原塔基占地进行清理整平,并恢复绿化。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混凝土基础拆除应采用湿法作业,固废转运过程应及时洒水,减少沿途扬尘污染。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
(2)线路拆除禁止在夜间开展工作。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旧杆线及基础拆除所产生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或运至附近垃圾站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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