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35.3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jc-2022-1117
预算金额37.19万元
招标公司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谢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老师028-83357172
中标公司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35.3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SJC-2022-1117(招标文件编号:SSJC-2022-1117)
二、项目名称: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88号5栋1单元18层1808号
中标(成交)金额:35.3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提交相关资料,成交供应商收集完成相关资料后 30 日内完成方案编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苟建伟、杨洲容、杨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一次性收取,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查米村75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0837-2820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210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28-83357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028-8335717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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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马尔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 13:2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苟建伟、杨洲容、杨华 | ||
总成交金额 | ¥35.33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357172 | ||
采购单位 | 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查米村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老师 0837-28208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2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老师 028-83357172 | ||
附件: | |||
附件1 | 雪马山施水保磋商文件(1).docx雪马山施水保磋商文件(1).docx | ||
附件2 | 磋商报告.pdf磋商报告.pdf |
采购代理机构: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采购人: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中国·四川(马尔康)竞争性磋商文件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SJC-2022-1117
1.项目编号:SSJC-2022-1117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磋商邀请2022年11月共同编制
共分为1个包,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的要求。三、采购项目简介:最高总限价:37.1965万元预算总金额:37.1965万元二、资金情况2.采购项目名称: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本次竞争性磋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邀请供应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不得(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磋商文件自2022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至2022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210号(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四)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4.磋商文件发售后,若有相关更正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会及时电话通知报名供应商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请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及时主动关注报名预留电话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因联系电话错误或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邮箱方式:申请人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0676637@qq.com。(请将报名资料原件在递交磋商申请文件当天交予代理机构)。①获取资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登记表》(见文件最后一页、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通讯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查米村75号采购人: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二、联系方式十一、磋商地点: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210号)。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210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联系电话:028-83357172联系人:周老师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210号采购代理机构: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7-2820807联系人:谢老师
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供应商须知邮箱:370676637@qq.com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供应商邀请方式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邀请方式。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总预算:37.196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总限价:37.196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
5 |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 不允许联合体。 |
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 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 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 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7 | 磋商情况公告 | 评审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8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作要求。 |
10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3357172 |
11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3357172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3357172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210号 |
13 | 供应商咨询、询问、质疑 | 供应商咨询、询问、质疑由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3357172邮箱:370676637@qq.com注: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2、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联 系 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837-2820807 |
1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一次性收取,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 |
16 | 声明承诺提醒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17 | 其它 |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附表为准。 |
3.合格供应商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1.5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在2022年11月30日下午16:00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4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3.1资格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报价一览表;(1)报价函(①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函、报价一览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②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培训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线路租赁、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③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2其他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承诺函;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方案文件或说明。(7)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如适用)(6)证明磋商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5)商务应答表;(4)服务要求应答表;(3)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7.2对于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按最高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不予退还。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3最终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方式一:采购人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参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成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成交通知书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合同分包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31.合同公告/。30.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合同备案/。
八、磋商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5.资金支付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面证明到采购人相关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4.验收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十、其他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参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参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或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1.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四)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不得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1.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按第六章“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按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中(三)承诺函”提供有效。(三)承诺函”提供有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按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中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
自拟或按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中(三)承诺函”提供有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中(三)承诺函”提供有效。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按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中(三)承诺函”提供有效;
1、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给磋商小组,供应商无需提供;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按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中(三)承诺函”提供有效。(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按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中(三)承诺函”提供有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
一、项目概况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注: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承诺函的,不同承诺项要求在同一承诺函格式内的,可仅提供一次相应承诺函。(2)由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1)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且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或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项目用地规划面积10公顷,新建总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景区分为景区整体基础设施建设、红军长征精神体验地及嘉绒文化体验地提档、野外探秘体验营三个主体部分,包括服务驿站、生态停车场、房车营地、观景平台、高山徒步道、博物馆、环湖栈道、旅游标识牌及周边配套水电、交通基础设施以及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现状用地包括村民住宅用地(V1)、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村庄产业用地(V3)、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对外交通设施用地(N1)、水域(E1)、农林用地(E2)等7大类用地。用地为规划用地,周边地区多为牧场和少部分牛棚二、建设内容及规模4.资金来源:自筹3.预算金额:37.1965万元2.采购人: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提交相关资料,成交供应商收集完成相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质量要求:编制成果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政府水利主管部门审批的要求,获得政府水利主管部门的批复。技术要求:本项目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中国现行水利行业以及建设部、水利部、四川省建设厅、水利厅下发的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标准及相关规程、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服务内容:按规程规范完成“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三、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方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2、服务地点: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关资料后30日内完成方案编制。
格式1-1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意、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XX项目(正本/副本)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1-2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注: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承诺函格式1-3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进行如下承诺: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三、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1-4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四、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1-5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承诺函(如涉及)格式1-6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XX项目(正本/副本)封面:格式2-1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一、报价函格式2-2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其他响应文件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用于磋商响应。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XXX元,大写:XXXX,服务期XXXX。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9.我单位承诺一旦我方成交,合同价按照中标综合单价执行,最终合同结算总价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采购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7.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均按照该标准执行。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二、承诺函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3传真:XXX联系电话:XXX邮政编码:XXX通讯地址:XXX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联合体、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合格供应商、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联合体竞争性磋商、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有效期、知识产权、磋商文件的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等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授权代表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注:1、磋商报价应为包括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磋商内容的报价,是本项目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人工、售后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及一切税费。(一)报价一览表格式2-4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报价(元) |
1 | 1项 | 小写: 大写:( ) |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2-5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2、本次项目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磋商处理。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四、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2-6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响应情况(正偏离/负偏离) |
五、商务应答表格式2-6(2)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如与采购文件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不填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响应情况(正偏离/负偏离) |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2-7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如与采购文件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不填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2-8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须提供合作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2、以上表格格式可自行调整。注:1、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采购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本单位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现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致:(代理机构名称):八、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2-9日期:XXX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应根据评分细则要求内容自行编制。(仅作为评委评审打分时的依据,不作为响应无效处理)九、项目方案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3、对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总则评审方法(格式自拟)十、其他资料内容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磋商程序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性审查。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磋商。2.3.1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章2.3.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1)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2.4.6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注:仅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3)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2)响应文件仍中有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2.5.2供应商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5.1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外,供应商报价采用现场报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报价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2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5.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5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和2.5.2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2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3供应商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人。(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3.3.3综合评分明细表。3.综合评分(3)除本章2.3.1和2.5.2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综合评分明细表3.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分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 说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00。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服务方案44% | 技术方案24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确定土石方挖填量的方法;②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的方法;③水土保持措施的框架体系;④水土流失防治范围确定的依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以上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全部提供的得24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具有针对性扣2分,直至24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2 | 服务方案44% | 组织方案12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程序、②工作制度、③过程控制、④组织构架划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扣分条件:以上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全部提供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具有针对性扣1分,直至12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2 | 服务方案44% | 售后服务方案8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服务计划;②服务内容响应及服务事项;③服务保障措施;④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扣分条件:以上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全部提供的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具有针对性扣1分,直至8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3 | 履约能力26% | 人员配置13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得5分,最多得5分。2、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根据项目规模配备的项目团队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项目团队配备齐全完善满足本项目需要,根据项目特点配备人员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性。能较好的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存在不合理或不能完全满足得4分,不能满足不得分。本小项满分8分。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2、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司鲜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3 | 履约能力26% | 业绩13分 |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含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得13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水土保持方案类似业绩。 需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复印件(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 共同评分因素 |
注:1.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在同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3.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签订地点:XXXX。合同编号:XXXX。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XXXX.2、XXXX;1、XXXX;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3、XX万元。2、XX万元;1、XX万元;(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乙方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釆购人有权任意使用,乙方承诺不得有任何相关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知识产权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本项目不涉及。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第十条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十四条附件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5、其他4、成交通知书3、项目响应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1、项目磋商文件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该项目或者该包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所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二次报价表附件: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总价 | ¥ 元(大写: )。 |
报名登记表附件: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3.本表为二次报价表,供应商应单独准备。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单位地址(※) | |
报名时间(※) | |
包件号(如有) | |
联系人(※) | |
单位固定电话 | |
经办人移动电话(※) | |
单位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备注 | 1、带※号为必填项2、联系电话: |
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评审报告
采购项目编号:SSJC-2022-1117
四川·成都
2022年12月2日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
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碳商会,本次采购委托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有限公司代理。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于2022年11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碳商公告。
2.出售《竞争性碳商文件》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无。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名称和概念: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碳商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
法。
(二)评分因素:服务方案、报价、类似业绩、履约能力、后续服务方案。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详见碳商文件第七章。
三、购买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购买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购买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 | |
5 | |
6 | |
7 |
四、会议情况
(一)按照《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7月29日,在首盛国际工
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竞争性碳商。
(二)碳商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0点30分,共收到3家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供应商名称
1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次竞争性碳商会由张亮主持,郑晓任负责操作,
谢老师监督代表
进行现场监督。
(五)竞争性碳商会过程中,由所有供应商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
并抽取了碳商顺序,由采购人监督代表进行了监督。
五、评审地点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一)评审地点: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杨率(采购人代表)。根据《政府
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碳商
小组(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一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
六、评审情况及说明
(一)评审过程情况:
1、评审过程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
定和《竞争性碳商文件》的约定程序执行。
2、评审过程不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
3、评审过程不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无澄清。
(四)评审情况如下表: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
1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2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3 | 3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
原因 | 原因 |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 | ||
碳商轮次 | 碳商轮次 | 1 | ||||||||||
序号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
12 | 12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3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碳商记录 | |||||||||||
序号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本项目碳商小组于2022年7月29日时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开始碳商,碳商先后顺序于碳商前随机抽取产生,碳商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碳商文件》约定进行。 | ||
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是 | 是 | 香 | 香 | 香 | √ |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是 | 是 | 1 | 1 | 否 | 否 | 否 | 1 | ||
修改内容 | 修改内容 | 修改内容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否 | √ |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否 | √ |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否 | √ |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于2022年12月2日时分全部碳商结束 |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
1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2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3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及原因 | ||
供应商名称 | ||||||||||||
原因 |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 ||
1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35.33 | 35.33 |
2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36.8 |
3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37 |
允许最终报价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
1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35.33 |
2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36.3 |
3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36.5 |
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
供应商 | 1 | 1 | 1 | 1 | 1 | 1 |
原因 | / | / |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
是 | 是 | 否 | 否 | √ | √ |
七、评审结果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平均) |
第一名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98.33 |
第二名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9.53 |
第三名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8.71 |
八、碳商小组授标建议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名单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35.33 |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四川天保创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6.5 |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 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6.3 |
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因按照碳商文件要求评审推荐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 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因按照碳商文件要求评审推荐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 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因按照碳商文件要求评审推荐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代表签字:
政府采购项目复核报告
采购项目编号SSJC-2022-1117 | 第()包 | ||
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 | 是()否√ | ||
评分分值汇总错误评审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 是()香 | ||
采购项目名称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名称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名称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 是() | ||
客观评分不一致 | 是()否< | ||
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复核建议意见 | 是()否(< | ||
现场重新评审 | 是()否(< | ||
备注 | 已提示碳商小组对畸高、畸低重大差异分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 ||
复核人员签字 | 复核人员签字 |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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