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新桥机场旅客服务配品采购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8年07月06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新桥机场旅客服务配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18-01-1199)进行谈判。本项目于2018年7月2日14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第三评标室进行谈判,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判结果
项目名称 |
新桥机场旅客服务配品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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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N2018-01-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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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新桥机场VIP厅及头等舱旅客服务保障所需的食品、饮品、日用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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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候选人名称 |
合肥市裕峰食品有限公司 |
合肥雯胜商贸有限公司 |
预成交价 |
1097453.40元 |
1099500.00元 |
公示期:自2018年7月6日 至 2018年7月9日
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谈判申请人的谈判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