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门市中心医院红外辐照治疗装置采购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红外辐照治疗装置1套
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25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25万元(含税)
采购需求:
1.红外辐照治疗装置参数(麻醉科)
(1)治疗源:
1.1治疗光源:卤素光源。
▲1.2输出功率:≥750W。
1.3输出方式:连续输出。
1.4有效光谱波长范围:560—1400nm。
1.5治疗深度:≥10CM。
1.6照射光斑直径:≥15CM。
▲1.7光密度:在出光口15cm处光密度经检测>230mw/cm²。
(2)治疗时间:
2.1液晶计时器,时间设定可自由调整。
2.2照射时间设备范围:可0-10小时连续连续照射。
2.3可按步进≤1min连续可调设置总的治疗时间,无任何误差,治疗时间结束时自动关机。
(3)治疗主机外壳温度:不超过41℃。
(4)散热装置:
4.1风冷散热;
4.2散热装置适用时限≥8000H。
(5)支撑系统:
5.1万向轮移动。
5.2可液压升降,垂直移动距离100cm—180cm。
★(6)配置要求:
2.安装调试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3.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整机≥3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
(2)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24小时。
(3)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条款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相应)无效;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相应)条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资格、专业和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经验、声誉和人员。
2.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权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停业状态。
4.履行了缴纳本国税款和社会保障款项的义务。
5.在采购过程开始前三年内,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董事、监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职业犯罪行为、重大行政处罚行为。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甘化路56号甘化大厦五楼设备科(可邮寄报名资料)。
2.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
(1)设备及耗材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耗材/试剂名称、规格型号、厂家、产地、注册证、质保期、送货期、联系方式等)。
(2)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请根据参数要求制作偏离值表,标注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3)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医疗器械注册证(附网上查验结果);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批文。
(5)产品相关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附网上查验结果)。
(7)营业执照(附网上查验结果)。
(8)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及售后承诺。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amr.gd.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四、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我院只接收满足资格且有效报名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及耗材价格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耗材/试剂名称、价格、规格型号、厂家、产地、注册证、质保期、送货期、联系方式等)。
(2)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请根据参数要求制作偏离值表,标注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3)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医疗器械注册证(附网上查验结果);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批文;
(5)产品相关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一级、二级授权);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附网上查验结果);
(7)营业执照(附网上查验结果);
(8)产品用户名单及产品彩页;
(9)公司人员情况及规章制度管理;
(10)销售业绩及售后服务;
(1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gsxt.amr.gd.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12)需提供≥3家周边地区三甲医院该设备的购买合同(必须附有配置清单)或发票复印件(参考发票必须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或其他客观的报价佐证材料)。
备注:投标文件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封条周边需加盖骑缝章),由被授权人于开启当日携带至开标会场,被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开标
时间:报名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
六、评审方法
设备性能评定分占60分、商务评定分占10分、价格评定分占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总分满分为100分。货物最终得分=设备性能评定分+商务评定分+价格评定分。(详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
联系方式:0750-316598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750-3363721/13059225882
附件:
江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评分表
相关附件:
项目名称:红外辐照治疗装置1套
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25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25万元(含税)
采购需求:
1.红外辐照治疗装置参数(麻醉科)
(1)治疗源:
1.1治疗光源:卤素光源。
▲1.2输出功率:≥750W。
1.3输出方式:连续输出。
1.4有效光谱波长范围:560—1400nm。
1.5治疗深度:≥10CM。
1.6照射光斑直径:≥15CM。
▲1.7光密度:在出光口15cm处光密度经检测>230mw/cm²。
(2)治疗时间:
2.1液晶计时器,时间设定可自由调整。
2.2照射时间设备范围:可0-10小时连续连续照射。
2.3可按步进≤1min连续可调设置总的治疗时间,无任何误差,治疗时间结束时自动关机。
(3)治疗主机外壳温度:不超过41℃。
(4)散热装置:
4.1风冷散热;
4.2散热装置适用时限≥8000H。
(5)支撑系统:
5.1万向轮移动。
5.2可液压升降,垂直移动距离100cm—180cm。
★(6)配置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设备主机 | 1 | 台 |
2 | 液压杆 | 1 | 个 |
3 | 设备底座 | 1 | 个 |
4 | 安全距离杆 | 1 | 个 |
5 | 万向轮 | 4 | 个 |
6 | 防护眼镜 | 1 | 副 |
7 | 电源线 | 1 | 根 |
8 | 产品使用说明书 | 1 | 本 |
2.安装调试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3.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整机≥3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
(2)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24小时。
(3)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条款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相应)无效;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相应)条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资格、专业和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经验、声誉和人员。
2.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权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停业状态。
4.履行了缴纳本国税款和社会保障款项的义务。
5.在采购过程开始前三年内,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董事、监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职业犯罪行为、重大行政处罚行为。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甘化路56号甘化大厦五楼设备科(可邮寄报名资料)。
2.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
(1)设备及耗材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耗材/试剂名称、规格型号、厂家、产地、注册证、质保期、送货期、联系方式等)。
(2)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请根据参数要求制作偏离值表,标注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3)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医疗器械注册证(附网上查验结果);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批文。
(5)产品相关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附网上查验结果)。
(7)营业执照(附网上查验结果)。
(8)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及售后承诺。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amr.gd.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四、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我院只接收满足资格且有效报名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及耗材价格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耗材/试剂名称、价格、规格型号、厂家、产地、注册证、质保期、送货期、联系方式等)。
(2)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请根据参数要求制作偏离值表,标注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3)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医疗器械注册证(附网上查验结果);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批文;
(5)产品相关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一级、二级授权);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附网上查验结果);
(7)营业执照(附网上查验结果);
(8)产品用户名单及产品彩页;
(9)公司人员情况及规章制度管理;
(10)销售业绩及售后服务;
(1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gsxt.amr.gd.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12)需提供≥3家周边地区三甲医院该设备的购买合同(必须附有配置清单)或发票复印件(参考发票必须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或其他客观的报价佐证材料)。
备注:投标文件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封条周边需加盖骑缝章),由被授权人于开启当日携带至开标会场,被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开标
时间:报名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
六、评审方法
设备性能评定分占60分、商务评定分占10分、价格评定分占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总分满分为100分。货物最终得分=设备性能评定分+商务评定分+价格评定分。(详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
联系方式:0750-316598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750-3363721/13059225882
附件:
江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评分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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