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工程施工图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8773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工程施工图审核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工程按《关于加快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规划建设工作的请示》(经济【2021】948号文)有关内容,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建议同意提前开展该项目建设,结合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征拆安置建设指挥部(广州)第六次会议纪要(H20210731号文)精神,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其他,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图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工程施工图审核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整体成东西走向,西起江村西线路所,东至白云机场T3站,是规划广河高铁的一部分。线路长度12.563km,其中桥梁长度7.795km,隧道长度3.659km,路基长度1.109km,桥隧比91.17%;全线设线路所2座,分别为江村西线路所、龙兴庄线路所(预留)。
2.1.4 工程投资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87.73亿元,其中工程费约为43.85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为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文件(含勘察文件、深化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现场核对和审核施工图设计原则、审核施工图图纸(含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图强制性审查、消防、人防等施工图专项审查)、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查详勘大纲、技术要求和详勘报告、审核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和相关文件,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其他配合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或审核)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对于立项范围内的特殊专业工程或配套的相关工程,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能力的,可获得发包人批准后委托专业单位实施。须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铁工程监规〔2020〕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项目相关设计要求和需求、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意见及各专项报建批文和批复意见等其它依据对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对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出书面报告,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勘察设计合同规定的深度要求;审查结构体系和结构方案是否正确,结构计算内容是否齐全,计算方法、计算程序、设计参数的选用是否恰当,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可信,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提供可行的结构体系意见及建议,为建筑设计的合理化提供有效的支持;
(2)审查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消防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结合地质资料及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了合理的基础形式及持力层,将基础费用尽量合理降低;
(3)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人防、防雷电、无障碍设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在满足政府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的选择绿色建筑设计项,做到实用、合理;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的最新要求及相关审查工作内容;
(4)审查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防洪工程、绿化、标识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确保设计图纸的完整性以及各专业的配套、协调及施工的可能性,配合做好外部条件的衔接,认真落实环保、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减少施工阶段产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
(5)轨道结构、通信信号系统、牵引供电系统等是否满足列车运营安全与正常运行要求;
(6)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7)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施工图审查(或审核)工作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
(8)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详细勘察及物探的成果的审查;
(9)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相关市政公共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审查,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含基坑及边坡支护)、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机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防雷工程、景观、人防工程、标志标识设计;
(10)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含道路、外供水、外排水、外供电、燃气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管线综合等审查。
(11)防雷、节能、消防、人防、BIM等专项施工图审查(或审核)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审查,已含在施工图审查(或审核)范围内;
(1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管线迁改、交通疏解、道路改移等前期内容的设计审查;
(13)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及优化方案,对本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提出专业意见及优化建议。对有关工程设计问题提出咨询和专业性意见,对环境影响、风险分析等各方面作出独立的、公正的、综合性的咨询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14)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其他技术文件),若相关本地主管部门有另外指定审查要求的,中标的乙方必须按照配合执行并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施工图审核费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
2.2.3最高投标限价:70471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路综合设计甲(I)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审核人员应配备1名总体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少于1 人,1名审核进度管理负责人, 1名审核质量管理负责人,1名图纸收发文整人员。
(2)总体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10年或以上设计工作经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类似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
(3)除总体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外的其他审核人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类似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近5年内,没有因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而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不限);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60周岁以上审查人员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的1/2。
注:1.本项目拟派审查工作的人员信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2.类似工程相关专业:是指高速铁路、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项目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7月至今(近5年)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或审核)。类似工程是指高速铁路、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项目。业绩证明须附:提供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或审核)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材料或施工图审查(或审核)完成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材料。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6.3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3.6.4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或不得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6.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为“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3.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7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视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 8 月 17 日 8 时 45 分至2023年 8 月 17日 9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7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mtrma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工程按《关于加快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规划建设工作的请示》(经济【2021】948号文)有关内容,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建议同意提前开展该项目建设,结合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征拆安置建设指挥部(广州)第六次会议纪要(H20210731号文)精神,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其他,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图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工程施工图审核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整体成东西走向,西起江村西线路所,东至白云机场T3站,是规划广河高铁的一部分。线路长度12.563km,其中桥梁长度7.795km,隧道长度3.659km,路基长度1.109km,桥隧比91.17%;全线设线路所2座,分别为江村西线路所、龙兴庄线路所(预留)。
2.1.4 工程投资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87.73亿元,其中工程费约为43.85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为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文件(含勘察文件、深化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现场核对和审核施工图设计原则、审核施工图图纸(含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图强制性审查、消防、人防等施工图专项审查)、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查详勘大纲、技术要求和详勘报告、审核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和相关文件,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其他配合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或审核)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对于立项范围内的特殊专业工程或配套的相关工程,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能力的,可获得发包人批准后委托专业单位实施。须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铁工程监规〔2020〕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项目相关设计要求和需求、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意见及各专项报建批文和批复意见等其它依据对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对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出书面报告,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勘察设计合同规定的深度要求;审查结构体系和结构方案是否正确,结构计算内容是否齐全,计算方法、计算程序、设计参数的选用是否恰当,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可信,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提供可行的结构体系意见及建议,为建筑设计的合理化提供有效的支持;
(2)审查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消防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结合地质资料及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了合理的基础形式及持力层,将基础费用尽量合理降低;
(3)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人防、防雷电、无障碍设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在满足政府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的选择绿色建筑设计项,做到实用、合理;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的最新要求及相关审查工作内容;
(4)审查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防洪工程、绿化、标识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确保设计图纸的完整性以及各专业的配套、协调及施工的可能性,配合做好外部条件的衔接,认真落实环保、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减少施工阶段产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
(5)轨道结构、通信信号系统、牵引供电系统等是否满足列车运营安全与正常运行要求;
(6)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7)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施工图审查(或审核)工作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
(8)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详细勘察及物探的成果的审查;
(9)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相关市政公共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审查,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含基坑及边坡支护)、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机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防雷工程、景观、人防工程、标志标识设计;
(10)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含道路、外供水、外排水、外供电、燃气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管线综合等审查。
(11)防雷、节能、消防、人防、BIM等专项施工图审查(或审核)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审查,已含在施工图审查(或审核)范围内;
(1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管线迁改、交通疏解、道路改移等前期内容的设计审查;
(13)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及优化方案,对本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提出专业意见及优化建议。对有关工程设计问题提出咨询和专业性意见,对环境影响、风险分析等各方面作出独立的、公正的、综合性的咨询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14)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其他技术文件),若相关本地主管部门有另外指定审查要求的,中标的乙方必须按照配合执行并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施工图审核费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
2.2.3最高投标限价:70471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路综合设计甲(I)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审核人员应配备1名总体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少于1 人,1名审核进度管理负责人, 1名审核质量管理负责人,1名图纸收发文整人员。
(2)总体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10年或以上设计工作经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类似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
(3)除总体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外的其他审核人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类似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近5年内,没有因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而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不限);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60周岁以上审查人员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的1/2。
注:1.本项目拟派审查工作的人员信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2.类似工程相关专业:是指高速铁路、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项目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7月至今(近5年)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或审核)。类似工程是指高速铁路、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项目。业绩证明须附:提供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或审核)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材料或施工图审查(或审核)完成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材料。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6.3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3.6.4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或不得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6.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为“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3.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7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视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 8 月 17 日 8 时 45 分至2023年 8 月 17日 9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7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mtrma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6楼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邮 编:510220 | 邮 编:510060 |
联系人:劳工 | 联系人:欧宇旻、严梁立、李子元 |
电话:020-83158472 | 电话:020-83541707、13570435126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1楼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14楼 |
监督电话:020-83106786 | 电话:020-83158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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