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wy-gk-20230001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8
公告正文

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编号:JSWY-GK-2023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 招标人为淮安振东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7456.8平方米,拟规划建设17栋高层住宅楼、1栋商业用房及其配套绿
化、附属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
3.4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做出如下承诺:
(1)企业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
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6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栏目查
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
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09 09:00到2023-02-27 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
—5:00(双休、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单位领取,文
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2-28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2-28 09:30
开标地点:清江浦区北京路与青年路西郊社区五楼501室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
〔2022〕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振东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淮安振东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海路西侧、宏恒胜路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7456.8平方米,拟规划建设17栋高层住宅楼、1栋商业用房
及其配套绿化、附属设施等。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70万元。
2.4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水、电、
暖通、装配式设计等)、地下室(含人防)、装修设计(含室内、室外部分)、强弱电(含智能化)、
绿色建筑系统、景观绿化及照明、综合管网、消防、太阳能系统、空调、电梯、室外配套及道路(含篮
球场等设施)、室内外导视及标识标牌系统、大门、围墙、红线内与红线外管网的碰接等全阶段设计工
作以及设计概算编制、配合可研和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工作以及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
段后续服务等,以及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根据设计人完
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调整的权利。各阶段通过审查的文件均需形成完整的文件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
3.4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做出如下承诺:
(1)企业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
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6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栏目查
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
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振东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耀北路6号1幢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517-8353316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1号华邦东厦2幢1606-1607室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5601408705
电 子 邮 件: 7099013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