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披露公告]废旧燃气表具94433台
金额
58.1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2024df101723
预算金额58.11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1368582985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仇先生189578688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废旧燃气表具94433台
转让底价58.117900万元项目编号NB2024DF101723
保证金100000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2024-12-11 至 2024-12-24企业性质国资
监测编号GR2024NB1000622资产概述
项目详细信息
名称废旧物资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其他情况说明


交割范围以实地踏勘为准。(评估报告备查)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12-11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延牌规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标的资产为废旧燃气表具,存在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故转让方和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标的资产转让范围以实地看样为准。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标的资产瑕疵问题为由悔约,或要求修理和赔偿。 2、本次交易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在交易双方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在买受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进行标的物实物盘点交割,形成文件。在交割之日起 10日内按要求完成搬运所有标的资产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搬运提货时间在出让方工作时间内。 4、标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企业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6、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网络注册报名时间:至挂牌截止日下午3时止。 2、标的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提前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联系人:郭老师:13685829859 地址:东钱湖镇莫枝南路69号 3、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十点 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4、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受让方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放弃或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竞价开始时间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11473005749000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中同华资产评估(宁波)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4-11-05评估报告文号中同华甬评报字(2024)第258号
标的评估值 (万元)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注册地(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66-168号
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纪育博转让方注册资本(万元)160000.000000
转让方经济类型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转让方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200144053267E转让方经营规模大型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仇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8957868812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0574-87195400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nbcqjy.or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