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井陉县2023年枣林口至洪河漕段水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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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0622004001 | ||||||||||||||||||||||||||||||||||||||||
招标内容: | |||||||||||||||||||||||||||||||||||||||||
井陉县2023年枣林口至洪河漕段水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3年枣林口至洪河漕段水毁建设工程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招标核字 (2023) 32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 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井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井陉县辛庄乡。
2.1.2建设内容:水毁重建路线总长8公里,路基宽10米,路面宽9米,小桥32米2座,涵洞16道,平面交叉6处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2.1.3计划工期:4个月,预计2023年12月初开工-2024年3月底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6 00:00至2023-11-10 23:59,登录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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