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眼科医院病案寄存托管外包(四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czx2024-014
预算金额43万元
招标联系人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华莹022-281700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天津市眼科医院病案寄存托管外包(四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ACZX2024-0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眼科医院病案寄存托管外包(四期)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眼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眼科医院病案寄存托管外包(四期)服务项目,项目概算为43万元。服
务数量历史病案5200箱,一年12个月每月预估新增115箱。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
第四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眼科医院病案寄存托管外包(四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眼科医院病案寄存托管外包(四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
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
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一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
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
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3.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被授权委托人自 2023年6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的
社保证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领取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不具备本项目投
标资格。具体要求如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1)文件于2024年01月22日到2024年01
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发
售 (2)请将标书款通过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指定账号,并在汇款中标明“ACZX2024-014
标书款”;(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593584115@qq.com,
包括: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截图、供应商联系人(须为本单位职工)、联系
电话以及电子邮箱;(4)邮件主题为“ACZX2024-014投标单位信息”。我司收到完整的邮
件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包(售后不退)。联系
人:丁华莹、王浩,联系电话:022-28170067。标书款按下列要求汇寄采购代理机构帐户:
单位名称: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富裕支行;账号:
1205016154000000178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楼92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和内江路
交口的安融大厦9楼)具体开标时间、地点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楼92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和内江路
交口的安融大厦9楼)具体开标时间、地点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七、其他
服务期:一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眼科医院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4号
联系人:惠老师
电 话:022-23187156
电子邮件:oio@oio.cn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9楼
联系人: 丁华莹、王浩
电 话: 022-28170067
电子邮件: 5935841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恕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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