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筱宇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弘盛铜业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咨询服务项
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为保证阴极铜品牌 DJ-HS 顺利在 LME 注册,须提前聘请相关能力建设机构建立供 应链尽责管理体系,根据 LME《负责任采购政策》规定,我司需从路径 A 进行建设。因具有非常专业性,目前国内仅有一家能够承接,故我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下列标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03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前将谈判文件递交,并 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一、服务范围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
1弘盛铜业供 应链尽责管 理体系咨询 服务采购项 目1)开展基线调研;2)开展标准对标和 差距分析;3)建立尽责管理体系建构,识别评估供应链风险,预防与缓解矿产 供应链风险,辅导开展独立第三方审 计,编制报告公开管理绩效及识别补救 过程;4)能力提升培训;5)对公司现 有管理透明度进行舆情分析、风险识别 方案制定和能力提升培训。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止或合同 金额履约完毕 止 先 到 为 准(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直至弘 盛铜业获得供 应链尽责管理 体系认证通过 止)湖北省黄石 市阳新县

二、服务目标
指导建设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确保通过审核机构审核认证,满足伦敦金属交易所 (LME)2019 年发布的《负责任采购政策》要求,确保 LME 品牌顺利注册。
三、服务人员要求
项目服务经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咨询代理服务经验,具有服务境内外多家矿山冶 炼企业建立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的服务经历;项目服务人员必须熟悉建设供应链尽责管
理体系的程序和要求。
四、资格要求
服务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服务方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 提供营业执照);服务方须具备 3 家以上国内大型铜冶炼企业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咨询 代理服务经历。
五、响应签订《公司供应商承诺书》和《服务承诺书》的。
六、服务要求
1、开展基线调研和差距分析,建立公司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建构,识别评估供 应链风险,预防与缓解矿产供应链风险,辅导开展独立第三方审计,编制报告公开管理 绩效及识别补救过程。
2、对相关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并对公司现有管理透明度进行舆情分析、风险 识别方案制定和能力提升培训。
七、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止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止,先到为准(合同签订之日直至弘盛铜业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审核认证通过);
服务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区海洲大道 68 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区海洲大道 68 号 联系人:宋筱宇
电 话:19212897792
电子邮件:
第二章 应答文件
一、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说明及报价要求:
1、应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合计总金额包含并不限于基线调研费、建设 管理体系与工作细则费、能力提升培训、6%国内增值税等相关费用;
2、所需填报内容(★号项)不得空项(包括服务全称、服务费用、合计金额、工作 日期)。
3、应答人一旦报价,视同对所报价的标的物及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售后服务要 求等进行充分的了解;视同已经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资料等,
对采购文件格式及内容无异议;视同认可了与标的物相关的保险、税费以及其它相关的
应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4、电子采购平台中报价为:该项目合计总金额;
5、投标文件须提交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我公司格式要求,报价表均须加盖公章。6、此投标报价表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报价表:
序号项目名称基线调研费(含 税,人民币元)差距分析费 (含税,人民 币元)体系建设费 (含税,人民 币元)能力培训费 (含税,人民 币元)税率
1弘盛铜业供应 链尽责管理体 系咨询服务采 购项目6%
合计

合同样板
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2024)弘盛第()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 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新港物流 工业区海洲大道 68 号
电话:19212897792
Email:
乙方: 北京琏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Email:
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有意向建立完备的供应链尽责管理体 系,推进阴极铜品牌 DJ-HS 顺利在 LME 注册品牌注册工作,甲方委托北京琏德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提供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咨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完善的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体 系,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1、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两方所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被权利 人采取适当保护措施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经营计划和战略、甲方
信息及其它非技术性信息等。
2、知识产权:在本合同中,知识产权指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 作权、开发的工具、报告文本、任何程序性文件、设计、商标或其他形式的商业
标记等。
第二条主要服务内容
按照甲、乙双方前期达成的合作意向,本次合作内容:乙方为甲方建立完善 的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以确保甲方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主 要内容划分为四个模块:
一、基线调研模块
开展线上访谈调研,通过文件梳理、重点访谈等方法了解原产地/矿区、矿 料采购和交易、客户分布等供应链上下游状况以及内部物料仓储和隔离管理等控 制措施。
二、差距分析模块
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以经合组织《关于来自冲突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 应链尽职调查指南》(《OECD 指南》)、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CCCMC)《中 国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中国指南》)、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负责 任采购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方的责任要求为对标基准,对甲方开展差距分析。
三、体系建设模块
根据差距分析结果制定行动方案与详细的时间规划,根据《中国指南》开展
体系建设工作,开发相应政策和体系工具箱以便融入日常管理。
四、能力建设模块
为公司高层、中层和执行层提供技术支持和能力培训,讲解国际供应链规则、欧美立法和趋势,解析 OECD、LME、CCCMC 等标准要求,帮助企业深入了 解供应链尽责管理规则。
第三条项目服务期间
本项目的服务期间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或合同金额履 约完毕,先到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弘盛铜业获得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认 证通过止)。
第四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税费(税率 6%)。合同金 额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1、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2、在合同签订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 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费用,金额为项目总额的 30%,共计人民币 xxx。
3、在完成基线调研、锁定对标规则、开展差距分析以及建设管理体系与工 作细则中的步骤二风险识别和评估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第二次费用,金额为项
目总额的 35%,共计人民币 xxx。
4、乙方为甲方建立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后,甲方向支付乙方第三次款
项,金额为项目总额的 30%,共计人民币 xxx。
5、甲方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审核认证通过后,甲方向支付乙方剩余款
项,金额为项目总额的 5%,共计人民币 xxx。
6、乙方如果需要改变账户信息,应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甲方。
7、乙方开具金额税率为 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将应付款按照
约定期限内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8、如甲方逾期 10 个工作日仍未支付对应项目款给乙方将按应付项目款的
3%支付违约金,项目周期顺延。
上述款项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支付,甲乙双方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开户行:乙方开户行:
支行名称:支行名称: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账 号:账 号:
银行地址:银行地址: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
(2)甲方须满足乙方对办公场所、设施等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而提出
的合理要求。
(3)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相关协
助,并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必要时开放相关设施和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给
乙方不真实信息、失效信息或存在虚假陈述,由此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将确保甲方的高级管理层和员工能够配合乙方在甲方内部开展的
工作,包括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此次工作所需要的协助和咨询。
(5)双方合作的基础是在合作期内,甲方的矿产供应链无重大变化的前提
下进行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并提交密切结合甲方实际 情况的科学合理的工作成果和产出。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如:频繁更换负责人、未按照乙方建议开展工作、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等),导致工作无法按照既定时间 表推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工具及顾问服务等。(3)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资质、能力和技术。
(4)乙方在开展调研、培训、试点的过程应事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为甲方建立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过程中具体输出的文件及项目,并按商谈结果明确编写责任为乙方,相关输出文件应适用于甲方实际情况并符 合相关标准、评估要求。
第七条与服务相关资料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1、乙方依照本合同服务内容为甲方开发的工作成果,包括:政策文件、行 为准则、供应链地图、改进建议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为辅导甲方提高供应链尽责管理能力而提供的服务,且非专门用于 甲方的工作成果,包括:各种文案、工具、手册、数据表和其他电子文件,所有 权和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权进行合理使用。乙方自有知识产权工作成 果授权甲方使用的,须在工作成果中明确标注权属及授权使用范围,甲方不得超 范围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和出售,如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市场丧失或其 他损失的,甲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费用和委托范围
1、此报价的费用是基于乙方完成此计划的成本,包括所有人员、监督、税 务和一般支持的成本。此计划不包括其他额外项目,如于计划开始后另有其它项 目要求,额外项目要求会先进行报价与甲方确认,在获得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委托范围”是指建议的工作活动范围与项目有关的咨询的费用、结果及 收益,乙方准许甲方于计划途中因环境变化对委托范围做出更改。乙方将竭尽所 能,顺应此项变更。除非该委托范围经由乙方判断后认为有重要的影响,会对所 咨询的费用、结果及收益做出必要的修改。这种情况下,对任何得出的更改,乙 方会与甲方立即达成协议。
第九条责任履行保证
乙方保证按收费的咨询活动履行委托范围,除乙方不能完全控制的外部原 因,或因甲方更改委托范围外,若有任何例外的情况,需要付出额外的时间和能 力来完成工作,该额外时间将由乙方独自承担无需收取甲方额外费用。乙方保证 会按此原则继续此项计划的工作,直到乙方认为所用的时间已能使目标达到或将 会达到。若因乙方原因或不确定因素导致甲方未有效建立完备的矿产供应链尽责 管理体系,致使体系审核认证未通过,乙方应保证按此原则整改完善直至甲方矿 产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审核认证通过。
第十条保密和侵权责任
1、考虑到保密信息的披露,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仅仅只为前 述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乙方保证不公开任何涉及保密的甲方信息与数据。乙方 保证其提交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 益。
2、未经乙方书面授权或许可,甲方不得公布、向第三方公开或在其他场合 使用乙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具、数据库、商业秘密、技术成果、及其它技术性 信息。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的程序及效力
以维护和兼顾双方的利益合作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 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服 务的某些部分,为此双方应遵循如下程序:
1、甲方要求部分变更服务
若甲方要求对服务进行部分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说明变更理由。乙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此做出书面回应,说明是否同意变更。如双方均同意 变更的,双方应当对此变更签署补充合同予以确认,并按补充合同的约定履行。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变更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2、乙方要求部分变更服务
(1)乙方提出服务的部分变更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同时乙方 应详细阐明该变更对服务的价格、服务的交付期、服务质量、技术以及其他合同
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 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 双方应当对此变更建议签署补充合同予以确认,双方按补充合同履行。
3、合同的延续
本着项目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有必要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可根 据现实情况签订补充协议延续合同的有效期,直至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内容为止。否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制于火灾,洪灾,地震,风暴,飓风或者其它自然灾害,瘟 疫,战争,侵袭,外敌行动,敌对行动(不管是否宣战),内战,暴动,变革,起义,军事夺权或者征用,恐怖活动,国有化,政府制裁,政府行动,封锁,禁 运,劳动争议,罢工,电或者电话服务的停工,中断或故障,服务提供商的错误 和遗漏以及在各方能力控制之外的其它情况。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 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 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3、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4、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 的损失;
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 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6、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 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 造成延误的时间;
7、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各方应根据该 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 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各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 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 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 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 议,而且各方不希望延长协商期限,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4、缔约双方之间均不得行贿、受贿及违反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否则,违约 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5、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四条文本和效力、变更、解除及其它
1、新闻发布及公告。除非法律规定或任何主管机关要求,或经由另一方书 面同意(不应无理拒绝或拖延同意),任何一方不应对本合同或任何相关事项予 以发布或公告。
2、第三方不受益。除各自的继任人和允许的受让人以外,本合同不应向任 何个人或实体赋予权利或救济。
3、整体合同。本合同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各 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意向书以及其它协议和 文件。
4、语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准,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亦以书面 为准。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
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5、标题。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 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
6、弃权。一方未强制执行本合同的一条或若干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合同 项下的任何选择权或其它权利,或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任 何义务,均不应被理解为该方放弃上述有关条款,或者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合同的 有效性或该方强制执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权利,也不应阻止该方在任何时候采取 其原本有权采取的其它任何行动。
7、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 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 规定在其它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8、费用。本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自身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有关 的所有开支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合同修改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 合同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 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0、合同效力。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并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1、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1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如 各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北京琏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024 年 月 日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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