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项目
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徐州市铜山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主要调查闸站所在位置,建成时间,工程规模,主要结构形式和闸门启闭机形式,工程设计效益和实际效益,最新规划成果,工程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特性表等。对张集站,土楼站,谢庄东站,陈湾桥,闸下排水闸,苗湾大沟东闸,三座楼南闸,三座楼闸,陈湾北闸,陈新庄北闸,阎口东闸等11座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次招标为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相应服务费用概算金额:4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全鉴定工作,并提交通过审核的成果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工建筑物的安全鉴定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安全鉴定报告书审查意见原件扫描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
(6)信用等级要求:/。
(7)投入的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要求,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或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南京路支行
开户账号:320323060101000003640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
5.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年04月10日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17时00分。
5.4 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5.5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6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 参与开标。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铜山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
联 系 人:陈潜
电 话:0516-696820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221000
联 系 人:徐佳
电 话:0516-83861691
电子邮件:jsdp83861691@163.com
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