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概况:
“2022年重点项目督察督办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BSQ22C00121
项目名称:2022年重点项目督察督办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4,000.00元
最高限价:944,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采购品目 | 944,000.00元 | 1 | 年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9月28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10: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10:30
磋商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账号: | 312001010400108800000000272 |
户名: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 |
账号: | 2101010120010009247000295 |
户名: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
账号: | 50001183600050225175-0019 |
户名: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账号: | 12391016071080210501 |
户名: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重庆银行璧山支行 |
账号: | 650101040004052-100405 |
户名: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王江雪
采购人电话:15215117106
采购人地址:璧城街道369号2号楼5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15823188858
代理机构地址:暂无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江雪
项目联系人电话:15215117106
2022年重点项目督察督办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0926).doc 2022年重点项目督察督办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0926).doc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再次调整疫情期间场地管控措施的通知.docx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再次调整疫情期间场地管控措施的通知.docx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022年重点项目督察督办第三方服务 | 94.4 | 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项) | 备注 |
1 | 2022年重点项目督察督办第三方服务 | 1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清单 | 工作要求 |
1 | 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政策性开发性基金项目等系统信息及片区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日常管理。 | 对璧山区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政策性开发性基金项目系统内的项目信息及片区开发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 1.对璧山区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市级重大项目)、全链条系统(区级重点项目)、国家重大项目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政策性开发性基金项目)等系统的项目信息进行日常管理,并对下载信息各项考核指标进行红黄绿灯比对,绿灯为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投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均正常;黄灯为关注对象,红灯为重点关注对象。2.定期收集汇总片区开发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周收集、月汇总;参与片区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相关协调对接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按时完成目标计划。以上工作需派专人每天对各个系统及信息进行日常管理。 |
2 | 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非重点项目现场督察督办及工作日报整理归档。 | 对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非重点项目等系统内下载的信息进行现场督察督办分工,每月定期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核查并填报督办工作日报。 | 1.对系统内下载的信息进行现场督察督办分工,每月定期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督察并填报督办工作日报。2.每月定期安排4人以上对在建的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非重点项目现场进行系统考核指标的打分,并填写现场督察报表,形成督办工作日报。 |
3 | 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非重点项目拍摄视频、剪辑及画册制作。 | 对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非重点项目拍摄视频剪辑及拍摄照片形成画册。 | 1.定期对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非重点项目拍摄视频进行剪辑,形成5-8分钟的督察督办汇报视频。要求:①视频应包含每个问题解说(字幕+配音),片长时间5分钟;②总结普遍性问题,片长时间5分钟;③视频格式:MP4视频分辨率:1920X1080,U盘存储;④解说词精准,能客观、准确、简练地反应问题性质;⑤配音采用标准普通话。每两月完成一版高质量视频剪辑、配音,共6版;每季度完成一版高质量视频剪辑编辑、配音,共4版。2.每月安排专业的画册编辑完成一版高质量画册制作,共12版。 |
4 | 月度、季度和年度重点项目工作汇报文件。 | 月度、季度和年度重点项目(含市级重大项目、区级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政策性开发性基金项目、片区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汇报文件。 | 1.每月制作一版督察督办汇报材料,对视频或画册内容进行介绍,提出问题,结合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每季度制作一版督查督办季度汇报材料,对视频或画册内容进行介绍,提出问题,结合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每年度制作一版督察督办季度汇报材料,对视频或画册内容进行介绍,提出问题,结合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对区域内工程项目多发问题进行共性分析,形成大数据材料为后续督查督办提供方向。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实质性响应。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10%) | 1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服务部分(80%) | 20 | 服务大纲:针对服务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进行论述。论述清晰全面、科学合理性强、专业性强为优;论述清晰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好、专业性较好为良;论述完整、科学合理性一般、专业性一般为一般;论述完整、科学合理性低、专业性低为差。优得20分,良得13分,一般得6分,差不得分。 | 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80%) | 20 | 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分析。重难点清晰突出,应对措施高效有力为优;重难点突出,应对措施切实可行为良;重难点不够突出,应对措施力度不够为一般;未有效突出重难点,应对措施可行性低为差。优得20分,良得13分,一般得6分,差不得分。 | 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80%) | 20 | 时间保障措施、现场安全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的时间保障措施、现场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论述。时间保障措施及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内容清晰完整、可实施性强为优;时间保障措施及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内容比较清晰完整、可实施性较好为良;时间保障措施及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可实施性一般为一般;时间保障措施及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内容不够完整、可实施性低为差。优得20分,良得13分,一般得6分,差不得分。 | 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80%) | 20 | 管理机制、人员配备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机制、人员配备进行论述。管理机制清晰完整、可实施性强,人员分工非常明确、配备非常合理为优;管理机制比较清晰完整、可实施性较好,人员分工比较明确、配备比较合理为良;管理机制完整、可实施性一般,人员分工、配备一般为一般;管理机制不够完整、可实施性低,人员分工、配备不合理为差。优得20分,良得13分,一般得6分,差不得分。 | 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10%) | 10 | 业绩: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过类似服务的,每提供1份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得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
磋商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服务期 | 交货地点 |
2022年重点项目督察督办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合同签订后 365 个日历日 | 重庆市璧山区行政中心2号楼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 365 个日历日。(二)服务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验收方式采购人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审查和验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 | |||
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管理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
三、付款方式:项目分三次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合法发票,采购价款支付到乙方银行基本账户。第一次支付:乙方完成第一月基本材料并获得甲方认可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支付:乙方完成第六月基本材料并获得甲方认可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次支付:乙方完成第十二月基本材料并获得甲方认可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 |||
四、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任一项服务成果的,每一项服务成果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1.本合同涉及的附件内容已由甲乙双方按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乙方承诺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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