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3-4工区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m20240702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公告正文
组织单位: 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采购编号: CGXM202407020001
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3-4工区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CGXM202407020001
 
公告日期2024-07-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3-4工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已经相关部门审批,工程项目业主为: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3-4工区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3-4工区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起点为黄江镇北岸村黄江北站,线路下穿公常路,至黄江镇田心村,标段全长暂定12.3km。
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
3.采购标的数量:
         
序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规格
1
立方米
1
商品混凝土
011207-00016
碎石混合料(级配)
2
立方米
1
商品混凝土
011207-00016
碎石混合料(级配)

                                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见招标文件。
备 注:
(1)防水混凝土(带抗渗等级)在东莞市造价站中有说明不同规格防水砼税前综合价在相应强度等级砼税前综合价基础上,根据不同抗渗等级增加相应金额时,则应将该防水混凝土增加相应金额计入东莞市造价站2024年4月税前信息价(Pn)这项中,不得列入特殊标号混凝土增加价格这一项。若现场需要使用砼标号在上表中未包括或东莞市造价站未列出信息价的则按照包件H1和H2清单的价格说明计价。
(2)以上招标数量为暂定工程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数量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本次招标只接受一次性报价,除明显偏离控制价外,不做二次报价澄清,各投标人需结合本次招标情况及自身实际报出最合理的价格;
(3)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单位出现停止供货等原因(非甲方原因)的情况下,经协调无果时可以直接成为本次招标的备选供方;
(4)所有产品出厂前必须保证检验合格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书、检测证明资料等。
    (5)中标人及其产品需经设计、监理、业主或政府等管理单位认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据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轨道一号线通〔2020〕20号《轨道一号线公司关于更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目录的通知》文件(详见附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其合格供应商企业库名单内。
2.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且注册资金在800万元(含)以上,近三年(2021-2023年)具有类似工程同类标的物供货合同业绩。
3.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货物供应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经营范围)或全国商事主体平台查询的包含了经营范围的打印页面)。
4.具有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职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商品混凝土须具有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单位近三年B级以上(含B级)纳税信用证明(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
8.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未满足三年的按成立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已成功报名响应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必须具备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准入供应商资格。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
(4)投标人新成立的,且成立时间不足3年;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8181)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制造企业的授权书(仅代理商提供)。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2日16:00 至2024年07月12日14:00。
3.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并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于2024年07月02日16:00 至2024年07月12日14:00在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8181)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同时,递交纸质版招标文件,接收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7号威尼国际大厦写字楼31楼。投标文件盖章才有效。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通过招标人或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审办法,即在所有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委根据其技术、报价、资质证明、技术力量、经营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交货时间、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并统计后,推荐每个包件综合性价比前三名进入候选,排名第一的投标方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单位,本次招标不再进行价格方面的澄清。
注:如某投标人包件一、包件二同时排名第一,评标小组按相应包件中标总价最低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中标总价均相等,则按在同种物资包件编号顺序优先推荐。若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后续同种物资包件的中标候选人,由排序下一名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若某包件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未能定标,将不影响其他包件中标人的确定。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共计10万元,全额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明示例:粤水电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退还时间
招标项目结束后,我公司将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汇款路径无息原路退还保证金。其中,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60日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退还。根据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以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如汇款不符合要求导致保证金退还不成功等情况,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全称: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3-4工区项目经理部
银行账号:20100213192003460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5.投标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中途退出投标,投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必须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其凭证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本次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不接受保函等其他方式。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3-4工区项目经理部
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7号威尼国际大厦写字楼31楼
3.联系人:杨工
4.联系电话:15327361102
       
 
九、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轨道分公司第1党支部
监督电话:020-38285065-891
 
         
         
发布单位: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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