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506.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非正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代刘宏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牟定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牟定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5.0% 自筹 85.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以乡镇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建设区,新建入户支管,户外清洁井41743 座,污水收集池41743 个各类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3138 米;小方井500×500mm3165座;检查井7047座;各类提升泵井8座;跌水井2100X1000mm178 座。 22、污水处理系统,各类 A2/O+低负荷接触氧化池2 座;各类 A2/0 一体化处理设施60座;各类预处理+厌氧发酵池+人工湿地 44 座;预处理+厌氧+植物塘 218 座;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池 184 座。 3、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4、项目计划总投资23506.52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30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0878-5212223
备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 非正智
办公电话: 13638732979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高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经办人: 代刘宏
办公电话: 151260066165 移动电话: 1512600616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300487001001
标段名称: 牟定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2-0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6 08:30
开标地点: 牟定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3506.5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1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1.2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或由满足以下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市政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需提供“云南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登记截图”原件扫描件(提供登记结果截图)。 3.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2023年7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
其他: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2023年7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2023年7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2023年7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①专业设计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拟配备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2023年7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4.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2023年7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以上人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2023年7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0年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6.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6.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提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6.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6.6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6.7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26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盖章的招标公告.pdf2023-11-29 14:42:4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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