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室新风系统维保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拟手术室新风系统维保服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产品的公司对本次询价进行响应。
一、项目维保服务内容
(一)确保手术室楼净化新风系统及排风系统等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服务内容:对手术室、排风系统进行维保,要求严格依照通风系统维护保养手册进行空调维护保养,维保服务包括下列维修保养的范围内的条款,确保洁净空调设备正常。
新风、排风系统维修明细(章江院区)
序 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初效过滤器

6
每季度更换一次
2
中效过滤器

6
每季度更换一次
3
空调新风机组

1
每季度检查一次
4
电动门

3
每季度检查一次
5
排风机组

1
每季度检查一次
6
无影灯

2
每季度检查一次
7
UPS

1
每季度检查一次
8
回风口过滤器清洁

1
两个月清洁一次,损坏即更换
9
检测换气次数、压差温湿度

1
维保服务内检测一次
10
高效过滤器

1
一年换一次
11
维保时间

1


二、预算金额:25000元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按附件1做好响应文件,文件需胶装,我院有权不接受未经胶装的资料。
五、报名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通过邮件报名,按附件2填好报名内容后发至药械科邮箱邮箱:gzsyyyxk@126.com。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97-8117038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青龙山大道116号(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江院区住院大楼2号楼1楼医用耗材仓库)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doc
附件2:报名函(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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