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属自备水源用户与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代征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f2024-x06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明方复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思云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上海市属自备水源用户与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代征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MF2024-X0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属自备水源用户与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代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55 万,招标人为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市属自备水源用户和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代征工作是指具体负责市属污 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自备水源用户和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的代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核实自备水源用户的取水许可、水平衡报告、工业用水蒸发蒸腾量、排水许可、排水量、排 水口安装计量情况,动态管理自备水源用户征收名录;根据排水水质监测和污水排放标准等 相关要求,核实超标排水户的水质监测信息,做好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政策解释;负责 自备水源用户和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征缴、欠费催缴等相关工作。其中自备水源用户污 水处理费缴纳义务人是指自建取水设施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来满足生活、生产需要,并向城 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用户;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缴纳义务人为经上 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机构监测,向本市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污 水排放的相关标准的排水户。(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属自备水源用户与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代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市属自备水源用户与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代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 的采购活动;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逐条承诺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书原件;(5)在“信用 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打印盖章件至上海市 黄浦区蒙自路 763 号 1102 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 763 号 11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 763 号 1102 室
七、其他
上海市属自备水源用户与超标排放加价污水处理费代征项目招标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厦门路 180 号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63225484-130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明方复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 763 号 1102 室 联 系 人: 徐思云
电 话: 021-23562880-812
电子邮件: 4460429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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