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南县城莲峰湖周边排水防涝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5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万元
招标公司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陆川
招标代理机构中森嘉盛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永超0876-2136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6
公告正文
广南县城莲峰湖周边排水防涝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南县城莲峰湖周边排水防涝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二次)a8ede977-2180-41a8-96a9-bfcdecf32d96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8ede977-2180-41a8-96a9-bfcdecf32d96 | ||
建设规模: | 本次排水防涝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涉及管线包括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管道、道路恢复等工程,设计管线有1号线、2号 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等,本项目共涉及11条线,项目实施为三期,一期为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二期分为1号线、2号线、11号线;三期分为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a8ede977-2180-41a8-96a9-bfcdecf32d96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7-05 15: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6-3068007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陆川 |
办公电话: | 1512698778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森嘉盛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永超 |
办公电话: | 0876-2136660 | 移动电话: | 1808760025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600202400393001001 |
标段名称: | 广南县城莲峰湖周边排水防涝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7-12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26 09:00 |
开标地点: | (广南县)开标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承担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编审及与工程造价和财务竣工决算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履行造价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3.1资质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履行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投标人在人员及设备方面需具备履行本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2)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3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土建专业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必须为“土建”,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财务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注: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书面声明。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过程中进行网站查询,若发现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犯罪档案记录的,视为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