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PS设备选型入围项目-中功率UPS分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PS设备选型入围项目-中功率UPS分包
二、项目编号/包号:
2440STC73487/03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功率UPS。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功率UPS入围供应商和产品进行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2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的供货资格。在选型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选型范围包括:上述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实施、培训及售后服务。
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选型有效期:2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定价有效期与入围有效期保持一致。
本分包选型所包含的主要产品内容如下:
本次公开选型,供应商所报设备包含:
1.UPS套机(款式按同一机型、制式、功率、备用时间划分);
2.UPS主机(款式按同一机型、制式、功率划分);
3.蓄电池 (款式按同一额定容量划分);
4.其他配件:电池架、电池空开、监控卡(款式按同一规格型号划分)。
使用规则:采购模式为定价采购,总行或一级分行请购部门在入围的2家供应商内,针对同一款式UPS套机、UPS主机、蓄电池及其他配件(电池架、电池空开、监控卡),在兼容适配的前提下,原则上优先使用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如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无法满足需求,经采购人审议批准,可由价格次低供应商供货。
适用范围:中国银行总行、境内外分支机构,境内综合经营公司参照使用。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服务期:2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核、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核: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若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如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为3家以上(含)时,则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2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在18家全国性银行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中功率UPS供货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如实提供可以证明以上业绩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协议、订单或最终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盖章页及体现采购内容的相关内容页。如证明文件提供的是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须同时提供最少一个订单或合同才能视为一个完整案例,缺少订单和合同的不予认可。其中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的到期日须在2021年1月1日后,订单/合同须在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有效期内签订且在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期间内。
18家全国性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2.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在18家全国性银行总行具有本项目所投蓄电池中任一同型号供货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如实提供可以证明以上业绩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协议、订单或最终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盖章页及体现采购内容的相关内容页。如证明文件提供的是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须同时提供最少一个订单或合同才能视为一个完整案例,缺少订单和合同的不予认可。其中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的到期日须在2021年1月1日后,订单/合同须在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有效期内签订且在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期间内。
18家全国性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3.供应商须为所投UPS主机的制造商,如所配蓄电池非自有产品须获得选配蓄电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UPS主机及其配套蓄电池原厂商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书有效性截图或其他证书有效性证明材料。
6.供应商所投电池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书有效性截图或其他证书有效性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具有不少于5年的制造同类(120-400KVA范围内提供2款)产品的经验,提供签订时间在5年前的销售案例的证明材料。
8.对于配套蓄电池产品,选用国产主流前列品牌或者UPS厂商自有品牌,须选配1个品牌的蓄电池参与本次的选型。
9.本次选型的所有产品应具备下列有效期限内的相对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名称 | 检测机构 |
1 | UPS、电池 | TLC产品认证 | 中国泰尔认证中心 |
2 | UPS | 产品节能认证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10.供应商所报UPS产品由国内制造商(总部注册地址在中国境内)自主研发、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且最终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并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文件。
1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内各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12.UPS必须为供应商的主流优质、市场在售机型产品,非特殊定制化产品。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供应商提出注册申请后,中银智采平台会进行注册审核。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官网(www.boc.cn)“采购公告”置顶公告《关于中银智采平台于2024年1月1日投入使用的公告》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中银智采平台将对供应商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即为注册成功。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并根据流程自行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2. 本项目实行中银智采平台领取电子版采购邀请文件,无纸质版采购邀请文件。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时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未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邀请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3. 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申请领取文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
(1)如本项目需经审核并付费领取文件时:供应商在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保留付款凭证并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经审核通过方可下载采购邀请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
出 售: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
(1.1)注册登录:请供应商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供应商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
(1.2)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并支付本项目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请在费用支付完成后进入“我的工作台-我的订单”中将支付完成的标书款订单完整截屏留存作为付款凭证。
售 价:50元人民币(采购邀请文件售后不退,请在中招联合平台中出现的账号支付,不在中银智采平台支付)。
4. 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5.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审核、采购邀请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邀请文件。
6. 供应商需在中银智采平台“基础管理-软件下载”页面,及时下载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用于申请CA证书、制作应答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Windows系统。
7. 供应商务必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申请CA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CA证书进行后续操作,例如应答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CA电子印章操作等。
8. 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659345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遇法定节假日正常调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
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下文中所指“电子应答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应答文件。
2. 凡通过中银智采平台下载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方可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应答文件(如应答文件未分册,上传应答文件过程中,如系统要求分为商务、技术、价格三个部分上传,请将完整的应答文件全部上传至商务部分,并在技术、价格部分中制作并上传一页PDF文件仅注明“应答文件详见上传的商务部分”),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供应商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应答文件上传所需时间,尽量提前上传应答文件。
3. 中银智采平台中无应答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 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良好的纸质版应答文件,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
(3)若中银智采平台中无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供应商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应答文件的,其纸质版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将使用电子应答文件谈判、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应答文件线下谈判、评审,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大于15家。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供应商未能按要求递交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应答文件,供应商的应答将被拒绝。
八、开启报价及谈判
1. 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
2. 谈判地点: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
3. 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将使用电子应答文件谈判、评审。开启报价开始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发起应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60分钟),通过CA证书或解密秘钥完成应答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应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开启报价后尽快解密。
4. 供应商所使用的电脑须下载谷歌浏览器、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解密时使用的电脑需要和加密电脑为同一台电脑,如若更换电脑,需要进行CA证书补发流程,或使用解密秘钥方式解密,建议应答文件加密和解密使用同一台电脑。如因电脑问题以及其他非系统故障原因导致应答文件解密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转线下谈判、评审的规则: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应答文件线下谈判、评审: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大于15家。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10-66591529
举报邮箱:dwgzbjgjwbgs_hq@bank-of-china.com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钢国际广场16层(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刘圣钰、马娟娟、聂娅琼
联系方式: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6390、62688249、62688251、010-86397110(供应商注册、文件获取)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箱:liusy5@sstc2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