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 浙江省龙泉市新农村建设发展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龙政采F2019-38D5
三.采购项目名称:龙泉市安仁镇岩头村光伏小康项目场内35kV架空汇集线路工程(道太乡-汇集站段)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龙泉市安仁镇岩头村光伏小康项目场内35kV架空汇集线路工程(道太乡-汇集站段) |
1 |
项 |
289 |
安仁镇岩头村光伏小康项目场内35kV架空汇集线路工程(道太乡-汇集站段)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龙泉市安仁镇岩头村光伏小康工程建设和运营采购项目于2018年8月30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价为74900000.00元,随着项目推进,目前安仁镇岩头村区域用地面积达不到项目建设的要求,为尽快解决项目需求用地不足、线路建设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将距离岩头村光伏电站汇集站约3公里处的道太乡灯山村岗头地块纳入安仁镇岩头村光伏小康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在原招投标确定的建设内容上增加建设道太乡灯山村岗头地块至岩头村光伏电站汇集站连接线路。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B号厂房2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史卫文 |
高级教师(中学) |
市委党校 |
张金华 |
高级工程师 |
龙泉市水利局 |
柳青松 |
工程师 |
市供排水公司 |
叶一民 |
工程师 |
龙泉市水利局 |
金俊霞 |
工程师 |
财政预审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专家组讨论认为:该项目是在龙泉市安仁镇岩头村光伏小康工程建设和运营采购项目上追加建设内容,为解决项目需求用地不足,建设道太乡灯山村岗头地块至岩头村光伏电站汇集站连接线路,为确保光伏阵列的一致性,匹配性,兼容性和扩展性,确保项目按期并网发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专家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附件:{论证意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05月27日17:00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龙泉市新农村建设发展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7262138
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8-7128816 传真:0578-7128816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578-7128816 传真:0578-7128816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79号一单元2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传真:0578-7117319
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浙江省龙泉市新农村建设发展公司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18日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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