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3cq100009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周老师023-498200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普天永惠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信息时间:2023-08-30】【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重庆普天永惠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微信 打印 复制网址 发布日期:2023-08-29
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普天永惠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3CQ1000094 转让底价 147.3724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8-3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9-26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永川区 标的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周老师/023-49820070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普天永惠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普天永惠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永川区
法定代表人 张延
成立时间 2016-05-23
注册资本 3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8MA5U64N97C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物业管理;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处理软件的开发;数据的分析、整理、计算、编辑、储存等加工处理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处理、服务;智能化设备的安装与服务;物联网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云计算技术的应用;基础软件开发与应用;边界防护类设备和系统的服务;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装置)的销售;广告代理、制作、发布;销售并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农副产品(不含国家专项规定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文具用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水果、蔬菜、饲料、花卉、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仪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建筑及装饰材料(不含油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公共事业代缴费;利用互联网销售游戏点卡、充值卡;经营电信业务;代理记账;税务服务;保险代理;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研发和技术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普天和平科技有限公司49%-
2重庆永川大数据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49%-
3深圳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999.25万元-40.40万元-43.02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146.76万元3658.93万元487.83万元
审计机构重庆渝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3-07-31 643.50万元 53.11万元 50.7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458.77万元 3965.78万元 492.9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重庆渝证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8-23
评估基准日 2023-02-28
基准日审计机构 重庆渝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于2023年8月22日已发《股权转让告知函》至原股东,征询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原股东是否行权,股东深圳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未回函。
2、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载:
(1)2020年8月28日,标的企业与重庆博源空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余松西路155号1幢19-3《两江春城写字楼精装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博源空间公司未在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强行停电数次、强行封锁办公场地、无故扣留普天永惠公司人员物品,解除合同后,博源空间公司已对扣留物品进行处置,并提起诉讼,要求标的企业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违约金等229,581.02元。2023年4月12日,收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传票于2023年6月14日开庭审理。截止报告日,该案件尚未作出判决。
根据转让方提供情况说明,2023年6月27日该案已作出判决(详见民事判决书【(2023)渝0112民初11715号】)。标的企业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2)2023年2月6日,标的企业与北京托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2)渝0118民初10799号】:由标的企业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拓尔思公司项目款617,000.00元,违约金80,000.00元,若标的企业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上述款项,则违约金以617,0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14.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2023年3月9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2023)渝0118民初1897号】判决: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标的企业支付原告重庆励禾投创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咨询服务费20,000.00元、按判决书计算至2023年2月28日的违约利息711.61元,标的企业尚未将欠款入账核算,2023年4月27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2023)渝0118执2399号】及传票,标的企业至报告日尚未支付。
(4)2023年6月6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皖0191民初10470号】判决:标的企业应于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向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34.127万元、违约金323.4127万元。2022年8月31日,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评估单位银行存款35,059,988.00元额度,截止报告日,标的企业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5)2023年1月31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渝0107执34712号】判决:自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标的企业支付重庆绿璇科贸有限公司货款167,392.00元、违约金(利息)33,412.20元、案件执行费3,800.00元、案件受理费2,608.00元共计207,212.20元。其中违约金(利息)33,412.20元、案件执行费3,800.00元、案件受理费2,608.00元共计39,820.20元尚未入账核算。2023年4月24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2023)渝0107执5751号】,要求标的企业支付重庆绿旋科贸有限公司案款260,040.43元(含案件受理费)、执行费3,800.00元,截止报告日,标的企业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6)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共10个银行账户、账户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为448,898.56元,因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瀚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等诉讼事项财产保全已冻结9个银行账户、冻结账户存款余额为357,393.74元,导致标的企业银行存款357,393.74元使用受限。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财产保全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7)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开发支出22,662,874.61元,系服务公社项目研发支出,研发期间取得3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相关服务公社项目已于2020年6月投入使用,2022年8月停止运行,但研发支出一直未进行资本化结转,本次评估将开发支出纳入3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资产组合进行评估。
(8)2020年10月9日,标的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05110046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次评估假设企业以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时会向相关部门提出复审申请且相关申请会得到认可,仍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将会沿续,企业将仍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减至15%的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未尽事宜请投资人关注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4、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2年度审计报告;(3)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47.372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永川大数据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永川区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园B区3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蒋兆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080183889M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决议类型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重庆永川大数据产业园公司筹备组会议纪要(2023年第5次)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渝西分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023-49820070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重庆普天永惠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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