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四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6984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四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四标段EPC总承包
2.1.2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3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
2.1.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冀州区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
(1)对城区4条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滏阳路改造排水长度为5220米;开元路(兴华街-顺平街)改造排水长度为1460米;长安路(冀午渠-西环路)改造排水长度为4160米;和平路(金鸡街转盘-东湖大道)改造排水长度为3040米;改造竹林寺雨水泵站一座。
(2)检测修复工程:对城区约219公里现状排水管道进行检测,改造排水管道混接并建设智慧排水平台。
(3)对城区迎宾路、规划四路东头建设雨水管道提升泵2座;规划三路南侧新建明渠1500米(6米宽)、明渠泵站1座;对北区雨污管清淤约35000米、购置抢险排涝设施24台(套);对西区雨污管清淤约25000米、雨水管提升泵站2座、购置抢险排涝设施24台(套)。
(4)改建城区地下排水管道51515米。
2.1.5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
2.1.6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施工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1.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8 标段划分: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共分为五个标段,本项目为四标段。
2.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6 00:00至2024-11-23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或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联系人:常晋泉、韩煜;联系电话:0311-69052068;邮箱:ruiheanhuippp@163.com ,或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8614832 电子邮箱:jzsjsj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