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艺体楼外檐及屋面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0615-244124020600)
项目概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艺体楼外檐及屋面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44124020600
项目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艺体楼外檐及屋面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4051万元
最高限价:84.405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 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84.4051 |
84.4051 |
房屋修缮 |
详见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 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4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及供应商于 2024 年任意一个月的参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采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6日到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网上领取采购文件方式如下:(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方式汇至我公司(电汇信息开户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银行帐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2)为了便于发送文件,请供应商汇款后将如下报名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公司邮箱(titc02@126.com):电汇底单、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于开具标书款发票)。(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且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11号
联系方式:022-26295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2-2355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蕊 周桐 刘虹含 赵婕
电话:022-2355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