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YZQ23C00007)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q23c00007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招标联系人袁老师023-6355784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15520080139
中标公司重庆优创东方展览有限公司50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YZQ23C00007)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YZQ23C0000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优创东方展览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12层1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 1,4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 | 详见招标文件 | 通过赛事活动中自主报名、资源开发 、区县选拔、参赛项目确认、市级专项初赛等阶段的工作,在初赛举办当天按路演比赛成绩确定前10名参赛项目进入市级决赛。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情况拟定赛事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保障、活动流程、赛事宣传、现场布置、安全保障和配套活动等。 | 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并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汇报结束。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陈甲全,王麒越,罗光莲,李斌,袁瑗(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4752.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采购经办人:袁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55784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865997 1552008013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创意公园18栋2单元3-2(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1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520080139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创).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创).jpg
YZQ23C00007 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 挂网版0214.doc
YZQ23C00007 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 挂网版02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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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号:YZQ23C00007
采购执行编号:DCZB-CQ-0614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
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
一、招标项目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
五、投标保证金-4-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
七、投标有关规定-7-
八、联系方式-7-
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8-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8-
※二、项目概况-8-
※三、项目目标-8-
※四、服务内容-8-
※五、服务要求-9-
※六、其他-10-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1-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1-
※二、报价要求-11-
※三、付款方式-11-
※四、知识产权-12-
五、其他-12-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3-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3-
二、评标方法-14-
三、评标标准-14-
四、无效投标条款-16-
五、废标条款-17-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8-
一、投标人-18-
二、招标文件-18-
三、投标文件-18-
四、开标-20-
五、评标-20-
六、定标-20-
七、中标-21-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1-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22-
十、签订合同-23-
十一、项目验收-23-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4-
第六篇合同主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5-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5-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7-
一、经济文件-28-
二、服务文件-30-
三、商务文件-32-
四、其他-35-
五、资格文件-41-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 | 145 | 2.5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1日。
2.报名方式: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报名表》(加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920067666@qq.com,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成功时间以邮箱收到以上资料显示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3月10日北京时间09:30。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方式一、转账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 | 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银行信息 | ||
账号1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账号1 | 账 号 | 50001013500050218275-10141 |
账号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较场口支行 |
账号2 | 账 号 | 310206010400153240000001997 |
账号3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支行 |
账号3 | 账 号 | 9558853100009017231 |
2、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相同,只有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3、投标人须先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86.187.125:8104/)上进行会员注册及基本账户登记,基本账户登记按照《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会员注册及基本账户登记全流程电子化程序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23-63827277)。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企业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或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以上银行账户,缴、退投标保证金的手续费均由投标人单位承担。
5、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入账确认时间延迟,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响应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注意事项:未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缴入的,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方式二:纸质投标保函
1.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
①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保函。
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七)保函及核验信息”中提供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如下内容:A、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B、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C、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D、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E、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交易中心展示纸质投标保函方式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
采购人负责对保函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七)保函及核验信息”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
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一致,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
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纸质投标保函。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转账方式退还
通过网上程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出现流标、废标情况,流标、废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同一项目采购公告再次发布后,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4.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保证金未缴入本项目专用账户导致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迟或退还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纸质投标保函方式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担保人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
2.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书面通知担保人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
3.出现流标、废标情况,流标、废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投标人办理纸质投标保函退还手续。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3-6355784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678659971552008013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创意公园18栋2单元3-2(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18号)
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 | 1项 | 详见下文 |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持续推进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在全市“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的统筹安排下,围绕渝中区对接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相关措施以及在加快软件企业集聚、积蓄产业配套积优势、持续优化产业生态等的相关成果,特举办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以推动实现渝中楼宇用起来、人气聚起来、产业兴起来,助力重庆建成一流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助推成渝地区打造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第四极”。根据赛事活动需求制定以下采购内容要求:
※三、项目目标
通过赛事活动中自主报名、资源开发、区县选拔、参赛项目确认、市级专项初赛等阶段的工作,在初赛举办当天按路演比赛成绩确定前10名参赛项目进入市级决赛。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情况拟定赛事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保障、活动流程、赛事宣传、现场布置、安全保障和配套活动等。
※四、服务内容
(一)自主报名、资源开发
项目启动之日起截止2023年3月20日完成所有项目报名和资料收集工作。
1、自主报名:参赛对象登录重庆市智能就业平台(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统一注册报名。参赛对象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2、资源开发:通过与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积极沟通协调,动员和推荐其所在地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参赛,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组委会的安排下成立一个由专家组成的项目优选小组,结合区县主管部门推荐和召开集体宣讲会的形式,协助和挖掘各个区县优选的创业项目促成其主动报名参赛,确保每个区县(自治县)推荐和挖掘的的服务业组参赛项目不少于2名,报名项目总数不少于100个。
(二)渝中区选拔赛
选拔赛拟于3月底开展。采用“6+5”现场路演的方式进行,即6分钟现场陈述、5分钟评委问答,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开展渝中区选拔赛。渝中区选拔赛中得分前6名的项目,将上报市就业局重庆市大赛组委会争取市局初赛参赛名额。
另分别推荐2个项目参加创业创新综合组和乡村振兴组两个市级初赛赛道。
(三)市级初赛项目筛选核查
2023年4月13日前。对全市软信组报名项目的报名材料、参赛条件和项目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可通过材料评审、实地走访、现场考察、线下指导和线上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选拔,在渝中区开展选拔赛,入围的项目科参加市级初赛。同时在推荐的项目中择优遴选出30个项目进入市级专项初赛。
(四)市级初赛
2023年4月18日前。初赛采用“6+5”现场路演的形式,即项目路演6分钟(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不超过5分钟),评委现场打分。通过现场路演的方式,按照路演比赛成绩确定前10名进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决赛。
※五、服务要求
(一)组织保障:投标人须根据赛事活动需求指派专人成立项目运营团队,确保赛事活动按时、按需顺利开展并完成。组织参赛项目进行赛前培训,提升项目参赛水平。
(二)活动流程:赛事活动全流程设计,要求细节考虑充分,具备可执行性。在活动各关键阶段组织相关工作会议(如新闻信息发布、制作视频宣传等)确保赛事沟通和宣传工作畅通顺利。
(三)赛事宣传:设计宣传方案,营造大赛氛围。要求对宣传工作考虑充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移动、网络等多种媒体工具,严格按进度安排及时推进。
(四)现场布置:赛事场地整体设计、现场设施布置、调试和舞台搭建、各项竞赛设备及工具准备、赛事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标语、参赛证、工作人员证、路标、指示牌、各项竞赛举牌、比赛资料、手册等)准备并负责现场调试等,与采购人及时、充分沟通,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赛事现场要求美观大方、突出大赛主体、无安全隐患。
(五)安全保障:制订安全预案,要求细节考虑充分,具备可执行性,并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工作。投标人负责落实赛事活动现场安全应急、疫情防控、消防、电力和通讯措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做好赛事安全保障工作。合理疏导比赛活动现场人流,有效管理秩序,确保赛事安全有序。
(六)配套活动:赛事现场可同步开展如主题展览、赛事专题直播、交流大会、线上体验等配套活动。
(七)工作总结:服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汇报,总结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组织实施、赛事成果等方面,工作总结应结构清晰、条理明晰、语言精练、数据准确、突出服务成果的重点和亮点。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移交采购人。
※六、其他
如因相关政策性调整、大赛组委会计划调整等原因致使项目方案有所调整的,以采购人最终确定方案为准。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服务期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并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汇报结束。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根据采购人对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好相关赛事服务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书面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提供的赛事服务内容与采购合同一致,达到规定的要求;
2、在提供赛事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保证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正常运行;
3、对于在赛事筹备、举办期间突发且与赛事有关的工作内容,但未在招标文件中体现与明确的,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4、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设计费、人员组织费、后勤保障费、材料费、宣传推广费、策划费、参赛人员餐费、评委嘉宾食宿费、场地租赁费、制作物费用、物资物料费、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保险、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中标人能提供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中标人鲜章)且信用等级在3A及以上,则履约保证金给予5折优惠;中标人信用等级在3A以下的,则履约保证金给予8折优惠。
中标人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照上述约定将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提交采购人。中标人如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其提交的保函必须由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的要求。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由采购人保存。
(二)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50%合同预付款,中标人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由采购人保存。
如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
(三)中标人按合同提供赛事服务,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四)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五)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余款。
(六)履约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综合评分法: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20%) | 2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60%) | 10分 | 项目总体方案(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整体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主题、活动流程、宣传推广、活动亮点、配套活动等。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差得2分;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者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独立评分,其中:“优”的标准:方案合理性强、完整性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创意性强、可操作性强。“良”的标准:次之于“优的标准”。“一般”的标准:次之于“良的标准”。“差”的标准:次之于“一般的标准”。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60%) | 50分 | 方案重要项目(50分)项目征集、筛选、服务方案(15分)投标人拟定不低于50个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类征集项目的方案。评标委员会对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6分;差得2分;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者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二)项目设计方案(15分)投标人提供项目设计方案,评标委员会对方案的主视觉、比赛场地、赛场氛围营造、舞台等造型结构设计上的创意性、可行性、合理性、功能性是否紧扣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评审。优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6分;差得2分;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者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三)搭建实施方案(13分)投标人提供搭建实施方案,方案包括:赛事主体活动和配套活动相关规划方案及图纸。优得13分;良得7分;一般得5分;差得2分;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者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四)保障方案(7分)投标人提供保障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安保方案、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团队组建方案、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时间承诺书(格式自拟)、现场值班表等。优得7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者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独立评分,其中:“优”的标准:方案合理性强、完整性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创意性强、可操作性强。“良”的标准:次之于“优的标准”。“一般”的标准:次之于“良的标准”。“差”的标准:次之于“一般的标准”。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20%) | 3分 | 活动业绩(3分)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组织实施过(主办方或业主单位为厅局级及以上)的会议、展览、赛事、节庆等类似活动。每提供1个得0.5分,得分可累计,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与主办方、承办方或组织方等签订的有效合同复印件,或甲方、第三方出具的相关备案文件复印件(同一项目不重复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时原件备查)。 |
3 | 商务部分(20%) | 11分 | 专业资质认证(11分)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包含:会议及展览服务(或活动服务),且在认证有效期内)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包含:会议及展览服务,且在认证有效期内)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包含:会议及展览服务,且在认证有效期内)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4.投标人为商务部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资质认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20%) | 6分 | 企业荣誉及其他(6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主办方或业主单位为厅局级及以上的会议、展览、赛事、节庆等类似活动中获得荣誉证明的(荣誉证明必须由主办方、业主单位出具,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感谢信、表扬信等),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具备会展策划师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2022年11月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后至开标前月或开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服务招标标准的80%执行: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服务费以转账、电汇等形式支付。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账号:123911157910105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十一、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合同主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验收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书复印件(格式自定)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承诺(若有)
(七)保函及核验信息(格式自定)(若有)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服务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服务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服务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服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包号及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书复印件(格式自定)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承诺(若有)
(七)保函及核验信息(格式自定)(若有)
(结束)
展限览有限
方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重
皖AC0103083808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每)的规定,本公司参如重庆市渝中区税业和人才中心的重庆市第十届“逾创渝新创业
创新大来获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券赛事活动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市级初赛赛事活动,
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重庆优创东方展览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9人
2270.4254万元,资产总额为961.92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为2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23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3人,其他人员0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00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重庆优创东方展览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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