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13.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波1890860185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订单号:FWYJ4205002400062071
本次成交金额:¥137,000.00
采购单位: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18908601856
成交供应商:宜昌市新红奥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需求:据市场调查情况,本院此次招标须汽车维修企业具有一类车辆维修资质,要求具备整车维修,各级维护和大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并免费洗车,内饰清洗,补胎,救援,搭火,充电,检测等服务。
服务响应说明:本公司承担: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整车及各级维护和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内装饰工作,并免费提供洗车、内饰清洗、补胎、救援、搭 火、充电、检测服务事故车维修(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 2.全年每天 24 小时施救、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车辆在宜昌市内区域内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及时派员抢修。 3.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 1 日内完工,若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车辆年度检测必须合格。 4、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20000 公里或者 18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 保证期至少为车辆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5.车辆维修完工质量保证不低于《宜昌市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和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如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担。 6.保证维修车辆在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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