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株洲高铁西站收费停车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9.9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比选项目株洲高铁西站收费停车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株洲高铁西站收费停车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1.2 比选范围:株洲高铁西站收费停车场改造项目(一期)已完成改造,目前该项目内设置的监控摄像头及收费道闸等设备均不能满足运营需要,高铁停靠下客时停车场内车辆剧增,经常出现拥堵情况,为加强停车场监控系统安防建设和提高出入口道闸收费效率,保障停车场内车辆、人员安全,现需对该项目监控系统进行改造。
1.3 服务期限:暂定工期15天,质保期一年。
1.4 比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99174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销售能力。
2.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比选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活动。
2.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3.2 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区11栋3楼312室)。
3.3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领取)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领取)、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文件、信用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领取。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30分
4.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30分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区11栋3楼会议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比选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5.1领取比选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比选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领取比选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比选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2本比选公告在网址: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huzhouchengfa.com)上发布,供应商从本网站之外获取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区11栋3楼312室
联 系 人:谈女士
电 话:0731-28672003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株洲高铁西站收费停车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1.2 比选范围:株洲高铁西站收费停车场改造项目(一期)已完成改造,目前该项目内设置的监控摄像头及收费道闸等设备均不能满足运营需要,高铁停靠下客时停车场内车辆剧增,经常出现拥堵情况,为加强停车场监控系统安防建设和提高出入口道闸收费效率,保障停车场内车辆、人员安全,现需对该项目监控系统进行改造。
1.3 服务期限:暂定工期15天,质保期一年。
1.4 比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99174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销售能力。
2.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比选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活动。
2.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3.2 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区11栋3楼312室)。
3.3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领取)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领取)、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文件、信用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领取。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30分
4.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30分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区11栋3楼会议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比选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5.1领取比选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比选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领取比选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比选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2本比选公告在网址: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huzhouchengfa.com)上发布,供应商从本网站之外获取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区11栋3楼312室
联 系 人:谈女士
电 话:0731-286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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