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南站出站地道渗水大修工程择优
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JNCZ-ZB-2023-17)
1.立项依据
依据《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预计划的通知》(计技装函﹝2023﹞21号)及《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3﹞403号),集宁南站出站地道已批准大修,投资款源为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大修资金,施工单位的确定由集宁车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目前,上述项目计划立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预算已批复完成,所有项目均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集宁南站出站地道渗水大修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
集宁南站出站地道渗水大修工程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施工地点:集宁南站出站地道
主要工作内容:地道渗水顶棚及墙体拆除寻找渗漏点、沉降缝做防水,地道内墙体、顶层刮腻子等;更换地道照明线路、 LED照明灯及外罩;地道出口加装钢结构夹胶防爆玻璃遮雨雪棚(工作量详见施工图)。
2.3工程投资估算:55.2925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2.5质量目标
项目质量目标参照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房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2.6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3.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临近营业线施工经验。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2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须提供近五年完成的不少于五项铁路地道渗水工程的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8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9申请人在集团公司管内房屋大修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10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3.11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第三方培训资格证书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申请函
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4.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4.5近三年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4.7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4.8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4.9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5.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1申请文件必须为彩印扫描件。
5.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发送。
5.3申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申请单位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4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5.5申请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6.申请报名
6.1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发送申请文件(详见第4条)扫描件至电子邮箱920990977@qq.com,申请文件扫描件需建立压缩包。
6.2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自发布采购公告之时起24小时截止,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发送邮件(以920990977@qq.com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报名成功,需进行现场实勘,并形成书面报告。
7.项目管理机构及内部监管部门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79号
邮编:01200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474-2243252
周佰文 15164726356 蒙浩发 18347444764
内部监管部门:集宁车站纪委
联系电话:0474-2243257
附件: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