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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9日
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执行编号:KQYY2023004
二、预算金额:
470,000.00元 (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10日 至 2023年2月16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或“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或事项: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六、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2月1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2月16日 17: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806审计部(须密封盖章)。邮寄标书的以快递送达口腔医院并签收的日期为准(收件人:审计部 李老师 8860231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3年2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9:30(暂定),具体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由医院确定,投标人无须参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采购经办人:陈凯
采购人电话:023-888600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九、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20230209挂网版(第二次).docx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20230209挂网版(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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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99773539662729216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第二次)
项目号:KQYY2023004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二三年二月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4
一、招标项目内容4
二、资金来源4
三、采购方式4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
五、招标书获取及投标时间要求4
六、其它有关规定5
七、联系方式5
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6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
二、招标项目技术要求6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8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8
二、报价要求8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8
四、付款方式9
五、知识产权9
六、培训9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0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11
一、资格审查11
二、评标方法11
三、评分标准12
四、无效投标条款13
五、废标条款13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4
一、投标人14
二、招标文件14
三、投标文件14
四、评标16
五、定标16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16
七、签订合同16
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7
一、经济文件18
二、技术文件20
三、商务文件22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25
五、资格文件26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简称“口腔医院”)对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直饮水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第二次) | 1 | 47 | 服务期3年 |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认可的合法经销商、代理商。若非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授权文件复印件。
五、招标书获取及投标时间要求
(一)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或“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10日9:00至2023年2月16日17:30。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须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三)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均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标书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2023年2月10日9:00至2023年2月16日17:30(工作时间)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806审计部(须密封盖章)。邮寄标书的以快递送达口腔医院并签收的日期为准(收件人:审计部李老师8860231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9:30(暂定),具体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由医院确定,投标人无须参加。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中国采购招标网、和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邮编:401147
电话:023-8886000188602318(监督)传真:023-88860222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监督)
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项目旨在解决采购单位4个院区健康饮水的问题。设备主要分布在综合楼、门诊楼、公共区域等。初步设计方案为:
序号 | 安放位置 | 安装位置 | 设备要求 | 安装数量(台) | 备注 |
1 | 冉家坝院区 | 综合楼 | 立式直饮水机 | 22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2 | 冉家坝院区 | 门诊楼 | 立式直饮水机 | 20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2 | 冉家坝院区 | 门诊楼 | 立式直饮水机 | 20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3 | 冉家坝院区 | 食堂 | 立式直饮水机 | 2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4 | 冉家坝院区 | 食堂 | 立式直饮水机 | 2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5 | 上清寺院区 | 门诊楼 | 立式直饮水机 | 13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5 | 上清寺院区 | 美容楼 | 立式直饮水机 | 3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6 | 上清寺院区 | 宿舍楼 | 立式直饮水机 | 4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7 | 沙坪坝院区 | 门诊 | 立式直饮水机 | 3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8 | 大学城院区 | 门诊 | 立式直饮水机 | 2 | 具体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 |
合计 | 69 |
*采用主机或分机,报价人查勘现场后自行设计方案。
二、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1.“※”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2.应答要求有规定的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须按规定提供且注明投标书对应页码;
3.技术规格和质量要求中的重要技术参数(带※号标注的条款)和一般技术参数(非※标注条款)中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在响应文件中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文版复印件等)并且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将被视为负偏离。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果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其中1.3、1.4、1.5、1.9、2.2、2.4、2.9要求提供生产商公开发行的宣传彩页资料或产品说明书,并且加盖投标人鲜章。
1、立式净饮一体主机
1.1、采用立式机型,尺寸不大于420(宽)×420(厚)×1250(高)mm(偏离小于10%);
※1.2、采用包含但不限于PP棉过滤、活性炭吸附、RO反渗透膜过滤等五级及以上高精度过滤系统(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整机检测报告);
1.3、净水制水量:≥10L/小时;
1.4、热水制水量:≥12L/小时(≥95℃)
1.5、热水箱容量:≥5L;
1.6、温水箱容量:≥5L;
1.7、设备出水方式:为防止烫伤和误操作,采用电子按键式出水;
1.8、具有断电保护、防触电保护、溢水保护、防干烧保护等安全功能;
1.9、具有即时抑菌功能:防止水质二次污染,采用浸没式UV紫外线灯抑菌;
1.10、采用长效反渗透滤芯,有效降低滤芯耗材的更换频率,节省费用开支;(提供检测机构报告)
1.11、反渗透膜的纯废水比不低于1.25或者净水产出率不小于55%,可以有效节能、减少废水的排放(提供检测机构报告);
1.12、取水按键采用100万次及以上寿命高品质元件。(需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
1.13、采用LED显示面板:可实时显示产品工作状态、滤芯寿命、热水温度、故障时错误代码等;
1.14、适用自来水水压:0.1-0.35Mpa;
1.15、适用自来水温:5-38℃;
1.16、电源:220VAC/50HZ;
1.17、额定功率:≤1600W。
2、立式直饮水分机
2.1、采用立式机型,尺寸不大于420(宽)×420(厚)×1250(高)mm(偏离小于10%);
2.2、热水制水量:≥12L/小时(≥95℃)
2.3、冷水制水量:≥3L/小时
2.4、热水箱容量:≥5L;
2.5、温水箱容量:≥9L;
2.6、冷水箱容量:≥2L;
2.7、设备出水方式:为防止烫伤和误操作,采用电子按键式出水;
2.8、具有断电保护、防触电保护、溢水保护、防干烧保护等安全功能;
2.9、具有即时抑菌功能:防止水质二次污染,采用浸没式UV紫外线灯抑菌;
2.10、采用LED显示面板:可实时显示产品工作状态、滤芯寿命、热水冰水温度、故障时错误代码等;取水按键采用100万次及以上寿命高品质元件。(需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
2.10、适用水压:0.1-0.35Mpa;
2.11、适用水温:5-38℃;
2.12、制冷方式:压缩机制冷;
2.13、电源:220VAC/50HZ;
2.14、额定功率:≤1600W。
3、其他
3.1、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必须同所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3.2、具有省级及以上疾控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必须同所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3.3、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必须同所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3.4、出水水质要求: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水质标准;(必须同所投标产品型号一致,仅限立式净饮一体主机)
3.5、产品保养与维护:每年立式净饮一体主机的全部滤芯至少更换1次(必须采用原制造商滤芯);期间若有产品出水的TDS值超过30及以上的,更换失效的滤芯直到水质达到标准;全部产品每月至少进行1次常规清洁保养,保证产品的良好运行;
3.6、安装完成后取水送专业机构检测一次,后期每年取水送专业机构检测一次,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1.1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由于中标人原因每超过1个日历日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延期费。安装所需的耗材、设备等由中标商提供。
1.2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运输、装卸和安装调试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3验收方式
1.3.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1.3.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1.3.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3.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1.3.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1.3.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1.3.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1.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1.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6.产品包装材料由投标方自行处置。
二、报价要求
※2.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培训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质保期内的服务费以及有关的其他费用.
2.2、租赁期限:叁年,投标报价分项明细中需报单个设备每月租赁费用,以便于后期增减点位据实结算。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产品质量保证期
※3.1.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供我单位的产品是全新的产品(未使用过的产品),并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检验标准。产品质保期和合同租赁期一致。
3.1.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1.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3.1.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3.2.售后服务内容
3.2.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3.2.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2.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售后服务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重大紧急情况3小时内应到位)。
3.2.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3.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四、付款方式
4.1.无首付款,租赁期每满一个季度考核付款一次,在收到对应发票后每次付上一季度租赁费。
4.2.医院对直饮水机租赁服务的考核由职能管理部门和临床科室联合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临床科室考核占比50%,职能管理部门考核占比50%。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租赁费,考核得分90分以下每降1分扣除相应季度租赁费浮动部分的百分之一(合同费用的80%为固定费用,20%为浮动费用)。
4.3.如遇我院装修改造而导致直饮水机长时间暂停使用的情况,期间的租赁费用另行协商。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7.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7.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所有经济、技术和商务条款都要纳入成交合同中。
7.3.如中标人因违反或不履行投标时承诺的商务和技术要求时,采购人保留对技术指标进行验证的权利,发现中标人及原生产厂家提供虚假参数的,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消违反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中标人中标资格,以及按医院采购制度对其进行处罚。
7.4.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整体功能的实现。如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1、如中标人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2、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功能、参数等方面未满足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的;3、证实提交了相关虚假文件的。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除申请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有权退货及终止合同,中标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同时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赔付采购人延误损失。
7.5.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特定资格要求 |
注: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4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2 | 技术部分(35%) | 35 | 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的,则在满分的基础上扣分,一般技术参数(非※标注条款)每偏离一条,扣3分,扣完为止。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5%) | 35 | 1、体系认证(6分)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GB/T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具备一类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35%) | 35 | 2、售后服务能力(5分)(1)制造商在重庆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得2分。(2)有5人及以上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得3分,否则得0分。(提供固定售后服务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无社保缴费证明得0分) |
3 | 商务部分(35%) | 35 | 3、业绩(9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本次投标产品的项目业绩,且安装的设备大于100台以上,案例必须有服务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等能够证明的材料,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
3 | 商务部分(35%) | 35 | 4、项目实施方案(15分)对投标人项目施工方案(包含实施计划、工期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售后维护等)综合评审,优秀:15分,较好:10分;一般:5分。无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分。 |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行采家、中国采购招标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内。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两者中较小的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五、定标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比较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做落标说明和解释。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应当自接到采购人中标电话通知后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封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地址:
(注:档案袋封面格式同此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二)技术条款相关支撑资料(自附)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条款相关支撑资料(自附)
四、其他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书面声明(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填写投标产品《配置清单》、《质保期满后更换配件费用》和《耗材清单》,中标后将作为合同附件。若投标产品无下列相关内容,可填无。下列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配置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配置明细 | 数量 | 备注 |
质保期满后更换配件费用
(备注:下列易损件质保期内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乙方不能超过此报价供应给甲方,下列易损件是否采购由甲方自行确定。质保期内甲方需新购下列易损件,乙方的供应价格不能超过下列价格。)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含税) | 型号 | 备注 |
耗材清单
(备注:下列耗材乙方报价有效期3年。)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型号 | 单价(元)(含税) | 药交所编码 |
(二)技术条款相关支撑资料(自附)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货物和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商务条款相关支撑资料(自附)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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