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5.8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wl-23-cs-019
预算金额175.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万励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751-66689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GWL-23-CS-01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5.823261万元,招标人为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樟市
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在樟市镇1号桥旁(原仔猪市场)约1000m建设樟市镇美丽镇客厅(非物
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
定。【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
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
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
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
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
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划分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1)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注供应商的企业相关证书到
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
业务的通知),供应商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
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
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
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
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
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
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磋商文件凭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网上报名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建设北路1号第三层自编5号韶关市万励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建设北路1号第三层自编5号韶关市万励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室
七、其他
韶关市万励招标有限公司受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樟市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
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GWL-23-CS-01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8,232.61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品目名称:B99000000 其他建筑工程;采购标的: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
销中心)建设;
数量: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
定。【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
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
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
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
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
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划分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樟市镇美丽圩镇客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1)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注供应商的企业相关证书到
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
业务的通知),供应商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3.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网上报名:通过向SGWLZB@163.com 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邮件主题为“采购项目
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招标代
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无误且成功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发送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
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樟市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樟市村委会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1-6493069
电子邮件:8650812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万励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建设北路1号第三层自编5号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751-6668976
电子邮件: SGWL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谩淋盗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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