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综合维护优化中心提升通信干线(含海缆)光缆保护和护线宣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综合维护优化中心提升通信干线(含海缆)光缆保护和护线宣传采购项目,比选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3-0383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通信干线(含海缆)光缆保护和护线宣传物料等进行设计、制作及配送等内容。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分包。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服务时间 |
1 |
CP01605广告制作 |
宣传物料等相关物资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广东省内买方指定地点 |
接到买方采购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的订单物料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 |
1.3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1,063,000.00元(不含增值税)和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详见附件1:参选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的,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同类项目指【宣传物料相关】的销售业绩。
备注:
1) 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 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 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24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序号 |
产品名称 |
具体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通信线路固定式护线宣传警示牌700×400×20mm及配套支架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组 |
2 |
通信线路临时施工工地护线宣传警示牌460×240×3mm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块 |
3 |
通信设施(线路)真实通信损坏案例资料(规格:42cm*28.5cm)-双面护线宣传-250克进口铜版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张 |
4 |
通信设施(线路)现场施工工地安全警戒围带(长度不少于800mm)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条 |
5 |
海缆真实案例资料-(规格:42cm*28.5cm)-双面护线宣传资料-250克进口铜版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张 |
6 |
通信海缆真实案例单面护线宣传资料-(规格:57cm*42cm)-100克不干胶张贴(过膜)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张 |
7 |
宣传车两边挂《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广东省通信设施规定》《损坏通信设施被法院刑事判刑和损坏通信赔偿案例》,车头中间张贴《军警民联合护线宣传车》两侧:1300×2100mm,车头:1250×240mm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组 |
8 |
安全反光衣(中间带护线宣传口号)L码一件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件 |
(1)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 逾期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样品将作为评选依据之一,如不按时提交的将影响对该参选人的技术评审。
(2) ★参选样品采用盲评方法进行评审,样品不得外露任何厂家标志、标识及可辨别参选人身份的标识,否则可能导致参选被否决。
(3) 该样品将作为采购质量基本依据,如参选人中选,其参选报价产品、供货产品与送样样品须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
(4) 非中选人的参选样品在中选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选人的参选样品在供货结束后退还。
样品递交需提交《送样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样品完整性确认书》原件(详见附件5和附件6),并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送样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样品完整性确认书》原件的人员递交的样品不予接收。
样品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1508室
联系人:高怡思、谢思
电话:18002239215、13690919387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庞经理
电 话:020-87188889
电子邮件:pangw.gd@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1508室
邮 编:510095
项目负责人:王思尹、黄泽文、谢思、高怡思
联 系 人:王思尹、黄泽文、谢思、高怡思
电 话:18002239197、13690919387
电子邮件:wangsiyin@gpdi.com
网 址:/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09204
(注:我司已采用银企直联,每一个项目对应一个账号收取保证金,请务必将保证金转至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下)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