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1909-f3039/222110zb0230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辰俊13127793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2023-JH1909-F3039/222110ZB02303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资产回收处置服务;服务名称:资产回收处置服务,服务内容:详见谈
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服务地点:上海市,说明:报价应包括购买
服务、货物及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安装辅料、备品备件、人工、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技术资料、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和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以及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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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供应商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
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报价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六)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材料。
(七)报价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报价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十)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
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二)报价单位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服务能力
资质证书》(甲级),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处置医疗设备专业技术经营
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将报名资
料扫描后,连同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
lixin@dahuacpa.com 邮箱,并同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发售谈判
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
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
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
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谈判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上海银行上工支行,帐号:31604900005020624,汇款时请备注:
222110ZB023034 标书工本费。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lixin@dahuacpa.com 邮箱。谈判文
件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七、其他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
公告发布之日后(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的查询截图。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的查询截图;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④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
队采购失信名单”查询截图⑤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
查询截图)。
(三)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2023年11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四)成交数量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秦干事:021-8181809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81818340/13817725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人: 杨辰俊
电 话: 63238528/13127793868
电子邮件: yangchenjun@dahuacp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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