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阳县华丰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rzbta-2023-0028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宁阳县华丰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ZBTA-2023-0028
2.项目名称: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36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6.采购概况:为华丰镇约0.8万户非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含鉴定并出具排查报告)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须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磋商文件。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评审时的资格审查合格或最终通过。
3.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ZBTA-2023-0028
2.项目名称: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36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6.采购概况:为华丰镇约0.8万户非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含鉴定并出具排查报告)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须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磋商文件。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评审时的资格审查合格或最终通过。
3.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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