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076.24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76.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国成1389508669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乐18309688366
中标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12076.24万元
中标联系人毛瑞鑫
公告正文

A64010020230922007002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受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监理宁夏长城非 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3­10­25 15:36: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投标签到先后顺序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20762403.76元

717天

合格

毛瑞鑫

沪1352014201514492

银川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0762407.98元

717天

合格

何保运

宁2642018201801472

宁夏亘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0762409.80元

717天

合格

薛良鑫

宁2642019201904821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五、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公示期:2023­10­25至2023­10­28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国成 电 话:13895086692 代理机构: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乐 电 话:18309688366 八、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入定标环节,特此公示。
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10­25 16: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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