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yxg【2020】03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项目内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项目名称:移动就诊全流程服务平台
    三、项目编号:zxyxg【2020】03号
    四、招标限价
        人民币:45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70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开发、实施和验收。
   七、说明
        zxyxg【2020】01号“移动医疗服务平台”项目,因工期原因经友好协商已终止执行。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1)院内改善就医体验
        提供基于线上挂号、候诊、缴费、查询、病人随访等全流程就诊流程移动闭环服务与管理,实现以“病人为中心”,患者合理安排、灵活、自由的安排就诊时间,在院内排队等待的环节节省其就医时间(平均为每位患者节约1-2小时)。
    (2)实现移动互联网转型
        以互联网+的手段来帮助医院改善患者就医环境,提高院内运营效率,落实国家卫计委“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有效就医"的政策精神,提升服务品牌:产品与服务相结合,通过线上线下运营团队,来提升患者知晓率,通过改善就医体验以及建立的转诊平台的运营成果,提升医院的品牌。
    2.建设目标
    确定一家中标单位开展全流程医疗服务平台开发——通过微信端服务号/小程序为入口,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面向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方位立体化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就诊流程、提高患者就医体验,项目核心功能能实现患者就诊前通过手机微信导诊/预约挂号、手机缴挂号费、诊中手机取号/在线候诊/在线手机支付处方费用/手机查询检查检验报告、诊后随访、移动端住院功能等,具体系统包括:预约挂号应用系统、诊中支付管理系统、诊后随访满意度调查系统运营服务体系等模块功能。
    3.采购内容
序号
业务分类
模块名称
周期
1
移动医疗服务平台
标准功能模块
医院微网站
35个
工作日
门诊服务
住院服务
综合服务
管理后台(PC端)
2
移动医疗服务平台
定制化开发功能模块
电子健康码对接开发
35个
工作日
医保移动支付对接开发
院内互联网医院平台对接开发
核酸检测自助缴费

    4.项目建设原则要求
    (1)安全性原则
        医疗行业因其区别于传统衣食住行各行业的特殊性,其对安全有着极高的要求。移动医疗服务平台的建设,必须以安全性原则为第一原则。按照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在各环节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并配合完备的管理机制,构建完整的安全体系。
    (2)以病人为中心原则
        移动医疗服务平台的搭建,是为了向患者提供更加“方便、高效、优质”的服务,所以在系统及功能服务设计上,必须基于“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来考虑。
    (3)基于医院原有流程原则
移动医疗服务平台不是对原有就医流程的颠覆,而是借助移动互联网便利性,使患者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的在移动端享受医疗服务。
    (4)高扩展性原则
        移动互联网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其高速发展的特征,医疗行业目前也处于高速发展和变革的阶段,移动智慧医院的系统也应该能够适应这种高速发展节奏,支持快速扩展。
 
    二、具体建设要求
    基于医院现有信息化建设基础,结合移动医疗及互联网技术,对医院微信服务号患者服务平台内容进行开发、实施、优化升级及维护。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本项目系统建设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工作日,投标方详细列出实施进度时间计划表。本项目信息系统接口及改造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5 个工作日。
    2.项目实施方案表述
    (1)项目系统实施的进度计划及控制
        对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需求分析阶段、系统实施准备阶段、系统培训阶段、系统初验测试阶段、系统试运行阶段、系统终验阶段的进度做出详细的计划。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及控制中各阶段中投标人所要做的工作及保障措施做出详细安排。
    (2)全面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中标人须提出项目实施中的技术设计、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和项目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及控制提出具体措施,并提出质量保障目标的承诺。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实施进行风险控制。
    3.项目培训要求
        采购人认为培训是保证项目成功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为了保证系统顺利完成,投标人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各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训的内容、次数和方式由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仅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培训电脑和培训人员的召集,培训环境的搭建、培训文档的准备、培训的实施、培训人员的考核等由投标人负责。
        对与本项目的相关技术,投标人也需要提供必要的手段保证能够将其传授与采购人。与培训相关的费用,投标人应当一并计算在投标报价中。
    (1)培训内容
    为了让用户单位人员更好地对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需对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进行全面的培训,使之在各个层次上掌握应用软件系统的操作、系统配置、运营、故障处理及日常测试维护,从而确保互联网医院能正常安全的运行。
    提供下列几个方面的培训:
    1)系统软件的用户使用培训,应用软件操作培训;
    2)系统管理培训、甲方技术人员维护培训;
    3)应用软件操作疑难问题解答;
    4)硬件的使用、维护培训。
    (2)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技术人员培训和医护人员操作培训。技术培训可使得系统维护人员能够顺利地完成日常的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操作培训可让医护人员熟练使用本系统软件。
    4.项目验收要求
    (1)验收要求
   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中标人、采购人共同验收并出具安装运行验收报告。
    (2)验收合格条件
    平台开通服务并且有业务数据产生即视为开通服务。平台服务开通后一个月内采购人需组织验收。运行结果符合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5.付款方式说明
     本项目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以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订金;
    (2)项目验收合格一个月后,软件运行正常,15个工作日内以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70%。
    
    6.项目商务要求
     (1)质保期:应用软件从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
    (2)对所提供的系统保证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必须按招标方指定的方式提供7×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技术支持电话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并保证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4)质保期过后,投标人应提供系统软件终身维护服务,具体维护费用由医院和中标人通过合同或协议商定。
    7.具体项目参数
建设框架
具体需求功能
标准功能模块
微官网
医院简介
科室分布
科室介绍
医生介绍
来院导航
新闻动态
健康宣教
我的信息
互联网医院
电子健康码
门诊服务
添加就诊人
当天挂号
预约挂号
取消预约
门诊缴费
导诊信息查询
检查报告查询
检验报告查询
排队候诊
主动提醒
电子发票
停诊
住院服务
入院预登记
住院押金补缴
日清单查询
押金不足提醒
综合服务
个人中心
对账功能
满意度调查
窗口退费
处方单扫码付
后台管理
挂号管理
订单管理
用户管理
数据统计
系统管理
定制化开发
电子健康码对接开发
对接省平台/微信,在就诊人详情页面加入电子健康码,实现查询患者已申领电子健康卡ID,将电子健康码ID回写His系统;未申领电子健康码患者调省平台接口提供注册申领电子健康码,并回写His系统等,实现申领、展示及用卡记录等。
微信电子医保凭证(线上医保支付结算)对接开发
医保用户在微信提供的绑社保卡入口进行本人社保卡绑定后,使用对应公众号,并在公众号通过该院的绑卡验证。不带社保卡也可随时随地完成医保缴纳门诊费用,免去排队读社保卡、忘带社保卡、社保卡的个账公众号上无法使用等烦恼。提高了用户就诊、医院就诊的效率,减少医院窗口服务量压力。
核酸检测自助缴费
核酸检测病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
互联网医院平台对接开发
与互联网医院平台做整合,为患者提供多通道服务路径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即进行现场开标。
 
    二、评标小组
    (一) 本次招标评标小组成员由院方信息化管理委员会成员在院方纪检办监督下形成。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二) 评标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三) 评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依据投标人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及描述的法律责任。
    (四) 评标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分值
30
 40
30

    (一)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评标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含)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
    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四、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1.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1
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2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4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2.资格审查环节中如采购人认定供应商不合格,采购人需签署书面意见,并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可在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澄清,采购人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3.不通过资格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作符合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
    1.评标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说明: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 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 投标人对采购人、评标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对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或被认定其投标无效的,评标小组需签署书面意见,并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可在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澄清,评标小组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3. 不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等的评分程序。
 
(三) 技术评分
  1. 由评标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如下:
分值(30)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10
自主知识产权
投标人具有较为完善的医疗产品线,具有移动医疗服务或微信端业务等相关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必须为原始取得的知识产权)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10
产品技术指标
全部产品功能在完全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产品功能的技术先进性、使用便捷性、人性化设计、可维护性等综合评审,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
10
性能与安全
1、投标人具有省级新技术应用证书得5分,无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三级证明得5分,无提供不得分;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2. 将所有评标小组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 商务评分
    1. 由评标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如下:
      说明:所列为投标人的商务条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 将所有评标小组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分值(40)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20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医疗主管单位的支持文件得5分,无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PMP及中级职称证书实施团队得5分,无提供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实施组织、项目试运行、验收组织安排,以及项目培训方案等综合情况进行对比,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
10
产品成熟度
1、投标人近3年在全国内不少于5家三甲医院的移动智慧医疗合作案例,每家得2分,满分10分,少于2家不得分;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10
项目实施保障能力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
2、在广东省有落地服务团队或投标人总部设在广州的并能提供营业执照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
3、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支持和软件维护升级服务得2分。

    (五) 价格评审
    1.价格核准:评标小组成员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三条第(二)点。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30 分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六) 综合评分的计算
    1. 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
    2. 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小组抽签决定。
 
    (七) 中标候选人推荐
       1. 评标小组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2.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小组抽签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或子项目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定标
    (一)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确认采购结果通知书》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院方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三)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六、公告及开标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4日在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官网公告。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15时接收投标书,开标。
    开标地点: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号楼信管科会议室。
    招标结果公布:在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七、 公示:
    本项目招标结果将在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公示期为三天。如对采购结果有疑问,可征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信管科,联系电话:86888565-3666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0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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