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绘181776316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要求, 田东县市民文化服务中心 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对外有偿发包经营管理权。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一、运营要求

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http://www.sport.gov.cn/qts/n 4986 /c 977643 /content.html)

二、 运营管理范围

田东县市民文化服务中心内 体育馆 、外围体育 场地 运营管理 ,室内 停车场范围内的所有物业 和管理 室内 范围 不含 乡村振兴局、 工人文化宫、 博物馆、 游客集散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范围。

三、 外包期限

中标日起三年

四、 竞价方式

1 .在报名期限内只有一个投标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成交。最低报价 10 万元 /年,加价幅度每次不低于 1000 元。

2 .在报名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报价的,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 .在报名期限内无应价者或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不成交,我 重新招标。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 .甲方拥有场馆的所有权,对乙方运营管理期间所有开设的项目及其服务价格、各类赛事活动举办、场馆维护与经营,以及商业开发拥有进行监督的权利,每年对乙方的场馆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合格评定。

2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对乙方的全年工作计划进行督导并派专人参加乙方组织召开的与场馆运营管理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会议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

3 .在运营管理期内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非法经营;因乙方原因造成严重火灾、物资失窃、群死群伤等重大责任事故;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营管理指标;出现乙方成立的运营管理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4 .乙方擅自将场馆全部运营整体转包、分包,甲方可强制解除合同,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外,还可向乙方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5 .甲方将每年自治区、市体育主管部门下达的需利用场馆完成的任务交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

6 .督促乙方健全与场馆运营管理有关的制度规程和工作规范。

7 .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8 . 场馆用于举办全县大型活动、公益活动或其它因素需要临时暂停免费低收费正常开放的,甲方有权调整对外开放时间,调整时间以公布为准。

9 . 举办县级以上或县级赛事活动(不含乙方承办的体育赛事活动),有优先使用场地权利,所产生相关水电费用由使用场地部门列入赛事活动预算支付。

甲方义务

1 .协助乙方办理场馆开业所必需的有关手续。

2 .支持乙方做好场馆运营管理、宣传推介、场馆使用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3 .配合乙方查阅场馆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这些资料仅用于场馆运营管理,乙方不得另作他用。

4 .支持乙方做好 文体 赛事 活动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立项等工作。

乙方权利

1 .所有场馆设施均由乙方进行管理。

2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使场馆整体的独家日常运营管理权。

3 .乙方对场馆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营管理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4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与第三方合作对场馆合同内范围的附属设施及用房进行开发。合作开发、租赁期限应符合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合同期限,第三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场馆使用的现行规定,并不得再行分租、转租。若乙方与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由甲方收回各场馆及其运营管理权,乙方与第三方的合作开发、租赁关系自行终止,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乙方享有在运营服务期内开发场馆无形资产的权利,并享有其收益。

6 .乙方应制定场馆安保、卫生、消防等相关制度,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备案。

7 .乙方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改动各场馆基础建筑结构、不影响场馆使用寿命、不降低场馆及财产经济价值、不改变场馆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对场馆进行装修、改造和添置设备、设施, 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有关方案应提前报甲方备案或审批。

8 .乙方不得破坏场馆设施的前提下,享有公共体育场馆的广告开发权,广告内容由甲方进行审定。

乙方义务

1 .乙方无权将场馆整体运营管理权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如场馆补助等)申请,并按国家相关优惠政策要求做好场馆运营管理工作。

3 .乙方指派专职人员担任公司运营总监,并组建专业的运营团队负责运营管理。运营期限内乙方如更换运营总监,须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

4 .乙方需接受甲方指定派驻人员的监督管理。

5 .乙方应对甲方移交资产清单 (附件 2 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保证设施设备在实际运营管理期限内完整性、安全性以及使用功能的完好性。移交后相关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应做好场馆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程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在委托运营管理期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 场馆设施 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保养费用。如场馆主体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等出现质量问题时,则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7 .乙方聘用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接受 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

8 .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等事故的赔偿和相应法律责任。

9 .在合同期内的乙方运营活动中,甲方免受第三方提出场馆经营活动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若因乙方原因产生知识产权争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所有赔偿费用(非乙方进驻后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觉 接受 监督检查,若违反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在场馆运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场馆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1 .在运营管理场馆期间,乙方 承担场馆运营成本,并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场馆运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税费。 场馆运营成本约 80 万元 /年。

12 .运营管理场馆期间,乙方应就运营过程中的第三者人身安全责任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有关规定如下:

1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就(或因)乙方运营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任何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或由保险机构设定的其它保险险种),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保险期限应不低于运营管理期限。

2 )对于在场馆运营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任何导致第三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事故,乙方若从保险公司获得(或不能获得)的保险不足以(或不能)赔付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13 .甲方、自治区、市政府自主组织的重大赛事 活动需要使用场馆的,甲方原则上应提前 1 周左右通知乙方,乙方应优先予以安排。甲方每年免费使用场馆时间不超过 30 天,超 30 天后甲方将按成本价支付相关费用。

1 4 .如其他单位、团体向乙方包场举办活动的,乙方应提前 10 天以上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按批准手续使用场地。(如甲方已办理同意该日期使用场地相关手续后,出现甲方或其它单位、团体特殊原因紧急使用场地与办理手续时间相冲突的,造成相关损失由紧急使用场地的单位、团体赔偿。)

1 5 . 场馆运营管理费用及甲方年度主办乙方承办的 4 场次体育赛事, 4 场次体育讲座或展览, 4 场次体育健身技能培训,配合甲方做好场馆每年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水、电和场地费用支出亦由乙方承担。

1 6 .如场馆出现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或甲方等应急需征用场地的,乙方必须 无条件 配合 ,双方视具体情况商定相关补偿事宜。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经我 审查报名材料,符合条件方可参加竞 ,我 视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报名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名者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体育场馆运营经营相关经验的单位;

3 .中标人需于中标 1 个月内取得场馆管理运营许可相关资质,未取得的,该标作废,我局重新招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 3 12 9 日至 2023 12 16 18 00

地点:田东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陈绘

联系电话: 18177631616

田东县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 23 1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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