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单位:
我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建煤矿职业病医技住院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成品砂浆等。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0月10日16:00前将报价文件交给采购人。
一、拟采购货物:成品砂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
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三、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报价包含材料费、加工费、税金、装卸、安装、运费、售后服务等,报价供应商应在报价时详细载明。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交付。
3、供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1912号矿业医院(中铁十五局新建煤矿职业病医技住院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6、报价方需保证所供货物均已取得《新型墙材材料认定证书》并且现场抽样送检合格,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7、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标准: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2)货物验收:货物到达现场后,现场物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无任何问题后与送货人员一同确认数量。
8、其他要求:干拌,袋装
四、结算
单价计算方式为:按照此次报价的单价进行结算。
结算周期: 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货款的60%,二个月内支付乙方货款的3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主体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建煤矿职业病医技住院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1912号矿业医院
联 系 人:张腾飞
联系电话:17731416237
电子邮箱:272774370@qq.com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建煤矿职业病医技住院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