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农业农村局拆解渔船净残值回收项目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tccq202406-012
出售单位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将于2024年7月8日10时至2024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7月8日10时至2024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买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天长市农业农村局拆解渔船净残值回收,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为天长市农业农村局于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95条钢制船、3条水泥船和60台动力挂浆设备的残余价值并进行拆解。(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情况和渔船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工资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缴纳时间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竞买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无。
三、竞买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售价:339991.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所需缴纳金额=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33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7月8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69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天长市农业农村局拆解渔船净残值回收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竞买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元等其他费用,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售单位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买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7月8日10时00分至2024年7月9日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买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报价一经竞价人确认,后期不做任何调整。
竞价成交后,出售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竞买价款并签订《竞买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买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得方应按竞价公告的约定依法进行渔船拆解,不得依靠标的物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以船舶形式整体对外出售等,船舶必须牵引至拆解地点、拖运上岸、拆解、废料无害化处理,不得利用标的物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等,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进行拆解,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拆解过程中,竞得人在每拆解一条船时应当电话联系出售单位进行现场查验,并由出售单位签字确认。
2、拆解期限:30个日历天,竞买价款一次性付清,先付款后拆解,拆解后的船舶残值由竞得人自行处置,竞买价款以成交价为准。竞得人须在《竞买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成交价款转入出售单位指定账户。具体后期注意事项、拆解期限、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金额必须在《竞买合同》中标明,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的10%,拆解完成且出售单位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当出示由出售单位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无安全事故发生和环境污染问题后经出售单位确认一次性无息退还。
3、拆解期间,竞得人有责任保护好人员安全、周边公共设施、绿化及生态环境,不得随意改变其市政结构或损坏周边公共设施,拆解渣品清理及无害化处理等不得造成环境污染,如生态环境出现污染,现场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等,由竞得人负责处理,处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与出售单位无关,出售单位应对竞得人作出相关处罚。
4、拆解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缴纳。如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出售单位给予配合。具体情况由竞得人自行现场实地勘察。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出售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出售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竞买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出售单位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拆解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对各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单位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竞价公告由出售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出售单位:天长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田增勇 电话:13955094567
联系地址:天长市千秋街道新河北路
代理公司: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 电话:0550-7558588、15755004717
联系地址:天长市天弘御景外侧公寓楼西侧6楼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