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三实幼一键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平台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榕晋建招[2024]05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老师188591080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杰836359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台三实幼一键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平台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榕晋建招[2024]050-1号
项目名称:台三实幼一键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平台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台三实幼一键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平台服务项目(二次)
2.00
96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如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若供应商按照本询价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本询价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第三实验幼儿园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南禅桥巷5号         
联系方式:魏老师 18859108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联系方式:李杰、林贤 83635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杰、林贤
电 话:  0591-8363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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