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产业园育秧中心项目(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产业园育秧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产业园育秧中心项目 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密室催芽室、循环运动式育苗设备、播种流水线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具有本次招标供货能力的主要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本项目主要设备为循环运动式育苗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开具的唯一授权,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其他要求:其他: 根据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其中“盲评”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特别提醒: 一、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投标人,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三、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6 09:00 至 2024-03-1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已在惠招标注册成功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6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亿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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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道学院路交叉口瑞莎学院壹号5楼01单元1号 |
邮编: | /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刘建新 | 联系人: | 赵丽华 |
电话: | 022-69389113 | 电话: | 0315-6283715/1993007314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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