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川渝地区水平井钻井储层跟踪技术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钻采院服务招字2021-4-2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28-8775135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17
公告正文
川渝地区水平井钻井储层跟踪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21-02-23 15: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川渝地区水平井钻井储层跟踪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钻采院服务招字2021-4-2号

佳华招采2021-027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相较于逐年增多的页岩气、常规气水平井钻井工作量,现有的储层跟踪技术服务队伍已无法满足生产需要。为确保在水平段的钻井过程中有足够的储层跟踪技术力量支撑,保证水平井实施效果,提高I类储层钻遇率,降低水平井钻井难度,需要引进储层跟踪技术服务。

2.服务内容:

2.1主要招标区域:本次招标区域为川渝地区及指定的相似区域,主要作业区域为川渝地区页岩气、致密气和常规天然气井,主要储层为碳酸盐、砂岩和页岩储层。

2.2服务地点:川渝地及招标人指定的相似区域作业现场或驻业主方办公室。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预计开始作业时间在招标结束后1个月左右。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服务要求:详见招标编号为钻采院服务招字2021-4-2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承担并成功实施过至少10口井油气钻井储层跟踪服务,须具备碳酸盐岩储层和致密气等储层服务经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与国内单位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扫描件;2、该服务合同下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和对应井号清单;3、业主联系方式)。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书面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无不良信誉记录。未出现违约情况,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在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19年1月以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页面网络截图;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页面网络截图(截图内容还应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协助评标委员会共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在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进行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224日至20213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通过邮箱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购买标书汇款凭证;

(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的,除(1)-(5)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的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2.由被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G版)发送至邮箱:55433895@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川渝地区水平井钻井储层跟踪技术服务”招标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3.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2日内将招标文件JPG版(彩色扫描件,图片格式)发送至“领取(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文件费应通过公司账户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6.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文件获取的方式。

7.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回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回函》。

8.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51350

邮箱:55433895@qq.com

开户行: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账号:

2008014210001362

缴费账户: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31710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04会议室)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下面“★”号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应同时提交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

(2)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的: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账号:51001828601051505373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838—5152022

投标人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川渝地区水平井钻井储层跟踪技术服务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3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04会议室)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中标单位按通知与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招标机构: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8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6楼1604号

邮编:

618300

邮编:

610031

联系人:

鲍俊锟0838-5151524

联系人:

杨女士028-87751350

电子邮箱:

baojk_ccde@cnpc.com.cn

电子邮箱:

554338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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