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17686
预算金额186.17万元
招标公司锦州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0416-467353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芦玲玲024-31325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锦州医科大学古塔校区升级改造—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古塔校区升级改造—消防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17686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古塔校区升级改造—消防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61,700.00
最高限价(元):1,861,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改造范围:新建消防泵房、水池、配套外网工程。
(二)改造内容:挖装土方、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工程、地下室工程、排水沟、集水坑工程、室外管网工程、门窗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高位水箱安装等。
(三)高位水箱间检测、加固工程:本部分内容由中标单位同加固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进行结构检测、方案设计、施工等。
(四)其他内容:垃圾外运、保洁及成品保护等。
    (五)实际工程量以审计结算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手写签名并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3日 18时20分至2023年09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存储形式)递交及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方式: 0416-46735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31325151
邮箱地址: 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刘戎、冯熙雯、王亚男
电  话: 024-3132515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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