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项目聚酯工程安装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7/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3ht-ic-s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春革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董珊010-68395022
标书截止时间2017/09/10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8
公告正文

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项目聚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703HT-IC-S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安装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聚酯工程,采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先进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工艺技术和设备,以精对苯二甲酸和乙二醇为原料,乙二醇锑为催化剂、二氧化钛为消光剂,通过直接酯化、连续缩聚工艺技术路线,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即纤维级半消光聚酯产品。聚酯装置采用“四釜流程”和“一头二尾”的工艺流程,每天生产纤维级半消光聚酯产品1500吨,操作弹性为750~1750吨/天,每年操作时间按8400小时计算,可生产60万吨纤维级聚酯产品。

招标范围:聚酯车间、PTA浆料调配(PTA链板输送)、PTA投料、切片料仓及包装、热媒站界区的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李湖大桥北侧。

2.3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8日;计划中交日期:2018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月18日

2.4 施工里程碑计划: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17年11月18日前完成施工准备、相关入场手续办理、首批人员及机具和材料到场;2017年11月22日前编制完成大型设备吊装实施计划方案;2017年12月10日开始大型设备的吊装;2018年4月28日完成装置中交;2018年6月18日投料开车。其它计划详见招标文件。

2.5 现场条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现场道路可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用电及用水接入点均已落实,投标方自备相关设备,装表计量接入,费用自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0万以上;

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安全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没有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和违法记录;

(5)具有HSE管理体系认证及质量体系认证;

(6)近5年承担过石油化工或聚酯工程项目业绩;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近5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8)提供有效的本企业为本项目拟选的项目经理、施工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合同商务负责人、项目HSE工程师(或安全员)、项目质量工程师(或质量检查员)、项目文档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3其他要求:

施工人员、机具及设备入场需要满足业主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 828日至 2017 91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 时,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其中休息日以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只接受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

收款单位: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号:0200001429005901459

2)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1703HT-IC-S00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4.3条规定的账户完成标书费汇款后,将电汇底联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扫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邮箱。在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版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918 9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1703HT-IC-S001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上公布。

7、开标

开标时间: 2017 918 9 时;

开标地点: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编: 100037

联系人:董珊 电话: 010-68395022

电子邮件: dongshan01@cnpc.com.cn 传真: 010-68395858

招标人: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春革 电话: 13693691999

电子邮件: wangchunge@cnpc.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户 名: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0200001429005901459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8月28日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