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州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f2023-21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萍133999982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伊犁州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XJYF2023-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70000.00 元,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河(湖)长制事务保障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培训;对各创建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提出水表加装方案,指导绘制管网图、水表网络图;按照《自治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对各单位提供 的申报资料进行技术评估并出具意见,指导各单位完成整改;配合自治区级、州级验收单位 进行现场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州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州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咨询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 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经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07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 世纪嘉苑服务中心 3 楼 311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 世纪嘉苑服务中心 3 楼 311 室。 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 世纪嘉苑服务中心 3 楼 311 室。
七、其他
伊犁州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伊犁州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咨询服务项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新 政办发〔2019〕125 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节水行动方案》(伊州政办发〔2022〕42 号)和《关于建立自治州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暨节约能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22〕16 号)要求。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河(湖)长制事务保障中心的委托,新疆毅峰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伊犁州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 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伊犁州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XJYF2023-21
2.3 招标内容及需求: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培训;对各创建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提出水 表加装方案,指导绘制管网图、水表网络图;按照《自治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对各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技术评估并出具意见,指导各单位完成整改;配合自治区级、州级验收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2.4 项目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河(湖)长制事务保障中心
2.5 项目地点:伊犁州境内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采购预算:170000.00 元
2.8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3、投标供应商资格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 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经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供的资料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7 日,每日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30-19:30。(节假日休息)
4.2 购买方式: 来人购买,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 号世纪嘉苑服务中心 3 楼 311 室。
4.3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由税务机关出具近半年纳税证明,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声明函、“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以上网页截图)。以上须 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三套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公证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16:00 分。
6.2 递交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 世纪嘉苑服务中心 3 楼 311 室。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16:00 分。
7.2 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 世纪嘉苑服务中心 3 楼 311 室。
8、联系方式:13399998286
招标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河(湖)长制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陈凯丽 联系电话:186999620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 世纪嘉苑服务中心 3 楼 311 室
联 系 人:刘萍 联系电话:1339999828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河(湖)长制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伊宁市
联 系 人:陈凯丽
电 话:18699962088
电子邮件:149897952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 世纪嘉苑服务中心 3 楼 311 室 联 系 人: 刘萍
电 话: 13399998286
电子邮件: 27097084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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