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建工中南公司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辅助工劳务分包工程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类型: 项目类劳务分包
招标编号: ZBRW-2023-017343
需求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中南公司->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联系人: 彭涛
联系邮箱: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公发改审批【2020】398号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辅助工劳务分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由土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组成,房屋建筑面积约268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754.4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丧葬文化博物馆、烈士纪念馆、客房部、餐厅、服务楼、悼念厅、火化车间、职工周转房等主体建筑与配套室外工程;绿化景观与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道路、广场、景观、桥、雕塑、烈士陵园、公祭广场、公墓区及墓穴。
2.1.2建设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金马村,北邻207国道,南抵新莲湖,西邻207国道,东接岳宜高速。
2.1.3建设工期 7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分包范围 本项目辅助工,乙方以劳务方式承包本工程甲方要求完成日常所需现场管理及辅助工工作,暂定工时为18个月。
2.2.2质量要求 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2.3工期要求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5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后, 2023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08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前,均可登录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https://srm.cnzg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 01 日 11时 00 分,地点为 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https://srm.cnzg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1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https://srm.cnzgc.com/)发布。
如对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过程或公示信息有异议或有投诉意见的,可在中标公示结束前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项目所属分公司招标采购或监督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分公司相关管理监督部门会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书面答复。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彭涛、贺俊、罗明栓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联系电话: 18986115235、027-85801911
招标编号: ZBRW-2023-017343
需求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中南公司->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联系人: 彭涛
联系邮箱: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公发改审批【2020】398号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辅助工劳务分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由土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组成,房屋建筑面积约268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754.4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丧葬文化博物馆、烈士纪念馆、客房部、餐厅、服务楼、悼念厅、火化车间、职工周转房等主体建筑与配套室外工程;绿化景观与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道路、广场、景观、桥、雕塑、烈士陵园、公祭广场、公墓区及墓穴。
2.1.2建设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金马村,北邻207国道,南抵新莲湖,西邻207国道,东接岳宜高速。
2.1.3建设工期 7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分包范围 本项目辅助工,乙方以劳务方式承包本工程甲方要求完成日常所需现场管理及辅助工工作,暂定工时为18个月。
2.2.2质量要求 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2.3工期要求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5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后, 2023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08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前,均可登录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https://srm.cnzg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 01 日 11时 00 分,地点为 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https://srm.cnzg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1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https://srm.cnzgc.com/)发布。
如对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过程或公示信息有异议或有投诉意见的,可在中标公示结束前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项目所属分公司招标采购或监督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分公司相关管理监督部门会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书面答复。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彭涛、贺俊、罗明栓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联系电话: 18986115235、027-858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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