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服务商项目
征集公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服务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服务商项目;
2、采购编号:商财采招-2023-92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008号;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最高限价:参照“河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豫发改收费[免费注册即可查看]20号)”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收费价格执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同一费率报价,即以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报投标费率(举例:“早期尸表检验”费用500元/具,如投标单位所报同一费率为80%,则 “早期尸表检验”的最终据实结算费用为“80%*500元/具”,其他项目以此类推)。
以上费用包含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司法检验鉴定所需的所有成本、利润、税费及服务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二十家司法鉴定机构(共四类、每类五家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的检验鉴定委托,并在规定(约定)的时限内出具检验鉴定意见书,确保所出具的检验鉴定意见书公正、客观、科学、准确。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内容;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5.4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5.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5.6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类鉴定项目检验鉴定;
第二标段: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类鉴定项目检验鉴定;
第三标段:法医毒物类鉴定项目检验鉴定;
第四标段:法医物证类鉴定项目检验鉴定。
6、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定,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期限提供服务;
7、预算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残疾人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近三年在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要求: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证的业务范围须符合本标段要求,其中第三标段法医毒物类鉴定供应商除具有上述资格外,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征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响应文件前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0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确保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征集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 七 (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3、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5日10时00分;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供应商在征集文件确定的时间内,登录远程开标大厅网址,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如有)等活动,具体流程见“投标人须知-开标及评标”。
5、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的消息。如有系统操作疑问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指南”下载《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操作指南》查看或关注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对各功能启用的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商丘市公安局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19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谢女士
联系方式:19803700126 16637000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024年01月04日
征集公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服务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服务商项目;
2、采购编号:商财采招-2023-92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008号;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最高限价:参照“河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豫发改收费[免费注册即可查看]20号)”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收费价格执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同一费率报价,即以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报投标费率(举例:“早期尸表检验”费用500元/具,如投标单位所报同一费率为80%,则 “早期尸表检验”的最终据实结算费用为“80%*500元/具”,其他项目以此类推)。
以上费用包含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司法检验鉴定所需的所有成本、利润、税费及服务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二十家司法鉴定机构(共四类、每类五家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的检验鉴定委托,并在规定(约定)的时限内出具检验鉴定意见书,确保所出具的检验鉴定意见书公正、客观、科学、准确。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内容;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5.4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5.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5.6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类鉴定项目检验鉴定;
第二标段: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类鉴定项目检验鉴定;
第三标段:法医毒物类鉴定项目检验鉴定;
第四标段:法医物证类鉴定项目检验鉴定。
6、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定,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期限提供服务;
7、预算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残疾人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近三年在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要求: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证的业务范围须符合本标段要求,其中第三标段法医毒物类鉴定供应商除具有上述资格外,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征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响应文件前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0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确保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征集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 七 (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3、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5日10时00分;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供应商在征集文件确定的时间内,登录远程开标大厅网址,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如有)等活动,具体流程见“投标人须知-开标及评标”。
5、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的消息。如有系统操作疑问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指南”下载《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操作指南》查看或关注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对各功能启用的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商丘市公安局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19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谢女士
联系方式:19803700126 16637000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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