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欣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涠洲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重)(项目编号:BHZC2023-C1-990391-XRZB)的质疑答复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zc2023-c1-990391-xrzb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欣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质疑人:南宁市霖宇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科园西七路2号荷塘月色13号楼21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冯海耀
联系方式:13977177769
我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收到南宁市霖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质疑供应商)以邮寄的方式(快递单号:SF1402569833143)提交的《质疑函》,对涠洲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重)(项目编号:BHZC2023-C1-990391-XRZB)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成交结果提出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经调查核实作如下答复: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LED光源、灯杆、太阳能专用蓄电池、太阳能路灯控制器、电缆线材属于(制造)行业;制造商为(江门市老天关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8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2、33页明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标供应商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LED光源、灯杆、太阳能专用蓄电池、太阳能路灯控制器、电缆线材属于(制造)行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制造业”不一致,应该认定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无效,取消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成交结果。
答复:经核实,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的(制造)行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2、33页明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为同一个意思。
因此基于以上事实,驳回贵公司“质疑事项1”的质疑。
质疑事项2:中标供应商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路灯基础属于(建筑)行业;制造商为(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6人,营业收入为9410万元,资产总额为21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3页明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标供应商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路灯基础属于(建筑)行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建筑业”不一致,应该认定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无效,取消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成交结果。
答复:经核实,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的(建筑)行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2、33页明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为同一个意思。
因此基于以上事实,驳回贵公司“质疑事项2”的质疑。
质疑事项3:中标供应商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竞标报价表中规格型号仅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2页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应该认定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竞标报价表作无效响应处理,取消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成交结果。
答复: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2页明确:“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经核查,广西港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除了在“竞标报价表”和“技术响应表”处响应磋商文件的“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参数以外,还提供了所投产品详细、完整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证明材料。
因此基于以上事实,驳回贵公司“质疑事项3”的质疑。
质疑事项4:
答复:根据磋商文件第18页第16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中明确规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时,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因此3位评审专家有权对贵公司的报价提出疑义。而贵公司并未按照磋商文件第18页第16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中规定的:“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的书面说明。因此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第18页第16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中“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的规定,将贵公司的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因此基于以上事实,驳回贵公司“质疑事项4”的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欣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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