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包河区发改委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7-18 11:35:46 |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20-340111-88-03-036371
1.4 招标人: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FBGZ01571-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 一期规划约占地面积40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最终以修规确定的面积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27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36个月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用地范围约5125亩(包括村庄建设区域625亩),一期招标在此范围内,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原有房屋建筑的改建或翻建(含房屋测量、鉴定、拆除)、新建建筑及装饰(硬软装)、外部环境改造(含绿化、景观、路面、照明、小品、休闲设施等)、景区入口、停车场、广场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水、电、气等各项基础设施以及智能化、幕墙、基坑支护、结构加固、工程照明、标识标牌及导视、田园景观、水系治理、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附属物、农业水域用地内既有建筑改造等专项(专业)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项目以“天下第一福村,中国人的家”为主题,以“福”文化为核心定位,包含新匠人、新消费品牌、文创设计、夜经济、直播电商等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业态,与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大圩生态农业旅游景区两个4A级景区互动联动,建设集吃喝玩乐游购于一体的乡村振兴样板,通过科技+文旅+商业等创新型业态赋能,打造成标杆型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基地和高科技赋能的5A级旅游目的地,最终打造一个集“福”文化、新匠人、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元素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①设计部分:包括所有新建、改建、翻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含专业、专项设计、艺术设计、标志性建筑设计),其中建筑工程:包括总平面(含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竖向、人防、消防、无障碍等)、建筑、结构、古建木作、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室外景观工程:包括总平面(含功能分区、竖向、绿化、园路、屋顶美化、浇灌点、小品等)、软硬质平面、基础大样(含开放空间、木平台、水景、喷泉、挡墙、陡坡等)、构筑物设计(含亭廊、花架、道牙、花池、台阶、无障碍、井盖、入口美化、风机和风井及采光井美化等)、结构设计、软景设计、配套设计(含家具、垃圾箱、健身器材等)、雕塑设计、水电设计、专项设计(含张拉膜、标识、钢构等)以及本项目中的水系、道路、停车场的设计和管网综合设计(给水、雨水、污水、强电、弱电、燃气、消防、热力、中水回用等);专项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包括幕墙、铝合金门窗深化、钢结构、特殊屋面(含金属、玻璃、膜结构等)、基坑支护、结构加固、智能化、机电抗震、泛光照明、特殊声学、电梯深化、地暖等;同时包括自营物业及公共区域室内精装饰设计、不少于10分钟的多媒体演示视频(含 3D 动画)、沿街店面美陈设计、水系治理设计(含水生态,水文勘测、检测、监测等)、BIM 施工图设计和所有项目施工图预算以及竣工图等。
设计需提供项目施工阶段的驻场管理,包含方案研究、技术交底、验收、变更办理等工作;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图审合格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其中人防、消防、无障碍等设计需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
设计单位牵头优化和整合策划与概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规划设计内容,牵头完成各阶段一体化“交钥匙”设计,形成内容完备的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片区综合开发设计文件,切实指导分期滚动施工建设,设计范围包括全域面积5125亩,投标人具体设计面积以招标人要求实施,分片开发项目符合市场报价及规范要求,经招标人书面确认,最终据实结算;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设计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不低于二星标准,并考虑使用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其它先进的绿色技术措施。
②施工及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设计内容中所有新建、改建、翻建项目施工(土建、安装、装饰)和采购(保管)以及施工阶段 BIM 服务、场地清理、苗木移栽、房屋拆迁、垃圾清运、杆线迁移、电线改造等内容,包含施工方案评审与论证、验收、检测(含配合检测)、鉴定、移交、备案和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维护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③其他:本项目为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2.11 其他:①本项目位于大圩镇沈福村,甲子河从沈福村东侧流过。甲子河的东侧有一连串的鱼塘,同时两侧还有丰富的湿地景观和水杉树,生态本底良好。项目用地范围内有很多自然形成的坑塘水面,水系非常丰富。
②本项目位于大圩葡萄园与国家湿地滨湖森林公园之间,施工过程中,场地和景观附属均与环巢湖水系治理项目有衔接和交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业绩。
注:业绩类型可以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等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各承担方承揽施工工程量不少于30%;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设计承担方。施工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中的施工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中的设计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6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3.9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年 2月 3 日(发布时间)上午00:00至开标时间(具体时间点)。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353673、6335922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532886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0551-63353673、6335922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本项目流标后重新招标。
9.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号一:徽商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009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号二: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14652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0天2小时51分16秒
规划汇报2.zip 规划汇报3.zip 一期范围.zip 招标文件.pdf 规划汇报1.zip
原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原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2日 00:00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1、招标文件P188页格式(八)施工负责人承诺中-注:施工负责人承诺可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或自行扫描后上传到交易主体信息库“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在商务文件“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挑选上传。本项目由设计牵头,同步设计方主体库,请问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如何提供?
答:各投标人可将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通过“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施工负责人承诺”电子节点中上传。
2、招标文件P5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请问此处业绩由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都可以吗?
答:不做要求,由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招标文件P31-32仅对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提出具体要求,请问对拟派设计团队成员是否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分公司递交的社保缴费证明是否认可?
答:(1)除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对拟派设计团队成员社保不做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
(2)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分公司成员,不可由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其他人员不做要求,可为投标人分公司人员,社保可由分公司缴纳。
4、一期基地周边相邻用地的(总用地范围内的)功能和未来发展定位如何? 一期是否要和总体用地的功能和路网等统一考虑?
答: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现状建筑、地类等实际内容为依据,按照现有图纸自行设计,具体以最终修规定稿版为准。
5、一期基地红线外西侧与城市道路之间有几十米的距离的狭长用地,是什么功能?设计能否可以设置道路穿过这部分用地,连到西侧城市道路?(如下图黑色框位置)
答:请各投标人根据现有的概规图片综合考虑,自行规划设计。
6、一期基地东侧沿河的现状道路是否可以做项目的主要道路和唯一对外联系的道路?
答:是本项目主要道路之一,非唯一对外联系道路。
7、一期项目的主入口的位置有什么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
8、CAD图上的现有建筑轮廓,哪些建筑需要保留或改造,是否具体相关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现状建筑等实际内容为依据,按照现有概规图片自行规划。
9、一期项目建设的具体业态除美食街外,是否包括其它业态,以及建筑规模和配比等是否由设计方自行确定?
答:除美食街外相关业态以及建筑规模和配比等由投标人设计方自行确定。
10、鱼塘部分设计是否可以局部填土作为配套设施,或设计临时建筑?
答:鱼塘部分设计可以局部填土作为配套设施或设计临时建筑,投标人也可综合考虑,自行设计。
11、投标提交的设计成果除方案演示文档(5分钟)以外,是否需要提供打印方案文本?
答:否,无需提供纸质方案文本。
12、地块西侧用地范围与城市道路之间有约40m宽空间(红色区域),用地性质是否明确?是否拟做未来规划用地?
答:该区域是整体规划内用地,暂定分期建设。请各投标人根据现有的概规图片综合考虑,自行规划设计。
13、约220亩甲子河+十里渔(红色区域),场该区域是否可以建设?
答:该区域可以建设。
14、本项目除一期外是否需要整体规划,是否可以提供总体规划用地范围?
答:本项目需要整体规划,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于招标公告附件内已上传,具体详见“招标公告-规划汇报1-20221205--沈福规划汇报稿_03及20221205--沈福规划汇报稿_44”。
15、针对沈福村现场中已建成的展示区,是否可遵从整体规划拆除或改建?
答:否,已建成展示区不做改动。
16、此项目需单独递交“方案演示文档(采用 U 盘存储介质)”文件,封套上需要加盖公章,请问,方案演示文档电子档内容为明标还是暗标?
答:明标。
17、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请问“共同投标协议”是否指的是招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请明确?
答:是。
18、关于招标文件P57-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2.2.1 (1)-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疑问:我公司注册地为湖南省,为培育建筑业强企,擦亮“湖湘建造”品牌,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强企”评审,是对湖南省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获得该项荣誉的建筑企业仅 20 家,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企业”获得“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优秀”荣誉的企业属于同等级的综合认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该“建筑强企”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综合评价。
19、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2月1日公布的2022年度安徽省建筑业50强企业名单,是根据安徽省建筑企业产值、税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的结果,是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的补充和完善:我司属于 2022 年度安徽省建筑业企业50 强,是否可按照招标文件中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进行认可?
答:予以认可。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综合评价。
20、招标文件60页详细评审标准2.2.1(4)条“深化设计方案演示”中要求“采用视频演示方式进行方案演示”;
招标文件25页投标人前附表中10.11(2)条中对设计方案“文字部分”和“图纸部分”中有明确要求;
本次投标方案设计文件递交材料是否仅提供深化设计方案演示文档?是否还需要同步递交纸质版深化设计方案文本和上传电子版设计深化方案?请明确是否是中标后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求,投标时不需要提供设计方案的“文字部分”和“图纸部分”?
答:(1)深化设计方案演示文档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递交,演示文档在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2)无需提供纸质版深化设计方案文本,加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电子版设计深化方案。
(3)设计方案须投标时提供,“文字部分”和“图纸部分”内容均需在设计方案中体现。
21、招标文件2.2.1(4)中设计方案评审打分项为三项“拟派设计团队”、“施工组织设计”、“深化设计方案演示”,与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其他内容”如何对应?是否需要按照“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其他内容”的内容逐项编制,是否还需要编制?
答:(1)“拟派设计团队”、“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项,投标人可分别在“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电子节点上传相关材料。“深化设计方案演示”评审项,投标人须将设计方案文本(文字部分和图纸部分)内容在“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其他内容”电子节点上传相关材料。
(2)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其他内容”不做要求,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相关内容。
2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180亩的美食街区域(蓝色线框),经测算划定区域建设用地容积率较低,土地利用率不高。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此规定范围内结合方案进行一期建设范围划分,面积不超过180亩?
答:是,一期建设范围在180亩范围内,最终以修规定稿版为准。
23、招标文件(PDF版)中25页10.11(2)设计方案内容及有关资料要求中的内容是否理解为设计方案需提供设计方案文本(文字部分加图纸部分)和方案演示文档(多媒体)两部分内容?若是,请问设计方案文本(文字部分加图纸部分)是否是在投标制作软件里的技术文件部分的承包人建议书板块上传?
答:(1)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项目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设计方案文本(文字部分和图纸部分)编制,方案演示文档应在计方案文本(文字部分和图纸部分)的内容基础上进行演示。
(2)投标人须将设计方案文本(文字部分和图纸部分)内容在“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其他内容”电子节点上传相关材料。
24、投标制作软件里的技术文件部分的承包人建议书板块是否是指设计方案需提供的设计方案文本(文字部分加图纸部分)的内容?如果不是,请问此板块是否必需提供相应的承包人建议书?
答:(1)投标人须将设计方案文本(文字部分和图纸部分)内容在“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其他内容”电子节点上传相关材料。
(2)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设计方案,自行编制承包人建议书相关内容。
25、请提供原始场地竖向图。
答:暂无法提供。
26、招标文件(PDF版)中第3页招标公告2.8中计划工期:36个月,请问第171页投标函中第二条工期: 日历天应如何计算?
答:本项目计划工期36个月,折算为1095日历天。
27、招标文件第25页条款号10.11(2)设计方案内容及有关资料要求中提到的设计方案内容分为(1)文字部分及(2)图纸部分。请问此次投标成果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方案内容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答:是。
28、招标文件第25页条款号10.11(2)设计方案内容及有关资料要求中提到的设计方案有关资料要求:(2)中标后,投标人须提供设计方案电子版、设计图纸电子版各 1 份(图纸为 DWG 格式)。请问此次投标成果是否只需要提交方案演示文档,待中标后再提供设计方案电子版、设计图纸电子版?
答:否,投标文件中需上传设计方案电子版、设计图纸电子版。
29、招标文件第3页2.9招标范围:一期招标在此范围内,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原有房屋建筑的改建或翻建(含房屋测量、鉴定、拆除)......请问能否提供一期用地内需要改建和拆除的建筑范围?
答:暂无法提供。
30、请问是否可以提供本项目的内容策划部分?
答:暂无法提供。
31、一期180亩范围是不是限定餐饮街,是否可以考虑电商创业、民宿、展馆等功能。
答:可以考虑其它功能,投标人可综合考虑,自行设计。
3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1(2)条中,关于“设计方案内容及有关资料要求”里,方案演示文档播放时间不多于5分钟。而招标公告中,2.9招标范围“设计部分”中要求不少于10分钟的多媒体演示视频(含3D动画)。请问,现场递交的投标设计方案演示文档时间以哪个为准?
答:方案演示文档播放时间不多于5分钟。2.9招标范围“设计部分”中要求不少于10分钟的多媒体演示视频(含3D动画)为中标后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成果。
33、(1)请问拟派设计团队人员是否指提供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即可?是否需要提供附表2中标后配备的设计相关技术人员?如需提供请明确需要提供哪些证书和证明材料。(2)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设计团队具有代表性项目业绩,请问指的是?
答:(1)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相关人员资质要求,自身实际情况及拟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架构自行组建团队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提供证书和证明材料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综合评价。
(2)拟派设计团队具有的代表性项目业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综合评价。
34、请问附表2中标后施工方配备其他管理人员,是否需要提供人员证件资料?
答:此项为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35、招标文件第175页的联合体协议中的“标段“前面填写什么内容?是填写”1“还是”/“
答: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关于标段内容的填写,投标人可不填写或填写“/”或填写“1标段”,投标人自行决定。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328868
招标代理: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3353673
2023 年 2 月 15 日
0天0小时5分39秒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补疑1.pdf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20-340111-88-03-036371
四、合同估算价:约429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总用地范围约5125亩(包括村庄建设区域625亩),一期招标在此范围内,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原有房屋建筑的改建或翻建(含房屋测量、鉴定、拆除)、新建建筑及装饰(硬软装)、外部环境改造(含绿化、景观、路面、照明、小品、休闲设施等)、景区入口、停车场、广场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水、电、气等各项基础设施以及智能化、幕墙、基坑支护、结构加固、工程亮化、标识标牌及导视、田园景观、水系治理、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附属物、农业水域用地内既有建筑改造等专项(专业)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最终打造一个集“福”文化、新匠人、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元素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7月
八、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0551-63351595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