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生态环境局仪陇县县域砖厂、龙岗气田、新政镇垃圾填埋场气环境监督性监测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3242020001103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公司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817-7227866
中标公司重庆中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生态环境局仪陇县县域砖厂、龙岗气田、新政镇垃圾填埋场气环境监督性监测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13242020001103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生态环境局仪陇县县域砖厂、龙岗气田、新政镇垃圾填埋场气环境监督性监测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重庆中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笙路21号3幢 | ||
中标(成交)金额 | 195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仪陇县县域砖厂、龙岗气田、新政镇垃圾填埋场气环境监督性监测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服务范围:1、对我县新政镇垃圾填埋场VOCs及周边大气污染物开展监测(距离仪陇县城约2公里);2、对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龙岗气田排放废气开展监测(距离仪陇县城约70公里);3、对我县县域28家砖厂排放废气开展监测(距离仪陇县城约5~80公里之间)。 二、服务内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监测点位(个) 监测次数 (次/点.年) 1 新政镇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VOCs监测 3 1 2 新政镇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大气环境监测 3 1 3 龙岗气田脱硫厂锅炉废气监测 2 1 4 龙岗气田脱硫厂脱硫尾气监测 1 1 5 县域28家砖厂废气监测 28 2 注:砖厂的点数以一家计算为一个点服务要求:1、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部及省、市现行有效标准、方法开展工作。同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开展监测并在规定的时间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代表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中标单位提供的监测服务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导致数据无效或造成其它损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2、服务流程简述:根据监测目的,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气候、地质、地貌、气象、地形、污染源排放情况、城市人口分布等)→根据监测技术路线,设计并制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目的、监测网点、监测时间与频率、监测方法等)→实施方案(布点采样、样品预处理、样品分析测试等)→制定质量保证体系→数据处理→环境质量评价→编制并提交报告。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项目技术方案、应急响应、服务承诺。 4、技术资料: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及总结监测报告,并把所有监测检查信息形成监测资料档案。 5、仪陇县新政镇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VOCs及周边废气监测方案 地理位置:仪陇县新政镇石佛岩村 5.1垃圾填埋场 VOCs监测 监测项目: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共4项) 监测点位:填埋场上风向(场界外)、填埋场中间、填埋场下风向(场界外)共3个点 监测频次:一年一次,连续 1h 采样计平均值,每次3个样。 5.2垃圾填埋场周边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甲烷(共4项) 监测点位:填埋场上风向(场界外)、填埋场中间、填埋场下风向(场界外)共3个点 监测频次:连续 1h 采样计平均值,每次3个样。 6、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龙岗气田废气监督性监测方案 地理位置: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立山镇二郎庙村 6.1、有组织废气监测 6.1.1 、锅炉废气 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同时监测烟气参数。 监测点位: 锅炉废气处理后排放口 共2个点。 监测频次:一年一次,每次3个样。 6.1.2、脱硫尾气 监测因子:二氧化硫,同时监测烟气参数。 监测点位: 脱硫尾气处理后排放口 共1个点。 监测频次:一年一次,每次3个样。 6.2、无组织废气监测 厂界无组织废气 监测因子:硫化氢,同时监测气象参数。 监测点位: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共4个点 监测频次:一年一次,每次3个样。 7、县域28家砖厂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氧含量,同时监测气象参数。 监测点位:县域28家砖厂 监测频次:平均每家砖厂每年监测不少于二次,全年不少于56次,具体监测时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个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开展监测。 8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拥有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设备,并提供相应设备的说明书、设备图片复印件。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及方式方法: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采购人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仪财采【2015】8号)的要求执行。7、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陈兵祥、蔡英,李胜余(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1.根据发改办价格〔2002〕857 号和我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仪陇县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 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本次代理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及与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代理服务费:6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 | ||
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89082640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45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817-72278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话: | 1389082640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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